日前,常熟的徐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96466反映,他和同事在一家超市购买了卤蛋。其中一名同事撕开包装后发现,卤蛋表面爬满了蠕动的蛆虫。他们回到超市,与老板理论。未料想,老板偷偷把卤蛋冲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拒不承认店里出售的食品有质量问题。徐先生说起这事很是气愤,他说:“我们吐得胆汁都快吐出来了,老板却态度蛮横。消费者维权怎么这么难?”
徐先生告诉记者,上周日,他和2名同事在常熟尚湖大道边的一家小超市购买了3瓶水、3个卤蛋和一包薯片。东西是买来垫饥的,他和其中一名同事很快拆开包装把卤蛋吃了下去。另一名同事刚用牙咬开包装,就发现这颗卤蛋不对劲。“快看,这个蛋是不是长蛆了!”这名同事惊呼道。他们赶忙把车停了下来,将这颗卤蛋举到光亮处。只见很多米粒状小虫附着在卤蛋和外包装之间,还在不停蠕动。三人感到一阵反胃,马上下车在路边呕吐。徐先生说:“实在太恶心了!我疑心被吃下去的那两个卤蛋也长了蛆,所以胃里更难受了。”
他们给这颗卤蛋拍照留证后,马上驱车回到那家超市。老板一边说此事不可思议,一边把卤蛋拿在手里仔细瞧。此时,徐先生和同事又一阵反胃,赶忙跑到店门外呕吐。未料想等他们回到店中后,老板手中的那颗卤蛋已变得干干净净了。
“他的手是潮的,那些蛆虫应该是被他洗掉了。”
三人这样判断。此时,老板坚称出售的卤蛋没有问题。虽然徐先生有付款记录,手机里也留着照片,甚至行车记录仪里有事发时的对话,可老板就是不承认。”双方争执不下,徐先生选择了报警。可是警察来了一时也没有办法,最重要的证据已经灭失。
徐先生想不通:老板使出这样的伎俩,难道消费者就无处说理了?他说:“特别是用牙撕开包装的那个同事,嘴上沾到了那个他们看见蛆虫的卤蛋,吐得头都疼了。这老板却连一点起码的担当都没有!”
直接证据没有了,消费者就维权无门了吗?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吴湘说,保留证据很重要,徐先生找超市老板讨要说法时,应当保证整颗卤蛋始终在视线范围内。不过,根据徐先生拍下的照片,基本可以判断这颗卤蛋存在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徐先生可以向当地消保委投诉,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要求经营者做出相应赔偿。
吴湘坦言,遇到这种情况时,品牌信誉度较好的经营者会在处理过程中表现得更为积极主动,但也有一些个体工商户态度则很不配合。遇到这样的商户时,消费者维权就有不小难度,最终可能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