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同事“约会”不成,与其男友“约架”,判刑一年!
2020-09-28 20:49:40

酒后约女同事出来“约会”被对方男友发现,发生争吵后,竟然“约架”将其打伤。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寻衅滋事案,两名殴打他人的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想与女同事约会被拒打伤其男友

2019年11月的一天晚上,张林和同事孙平相约在饭店喝酒吃饭。酒足饭饱后,张林通过微信联系女同事周静出来约会,被周静回绝。周静男友顾小伟得知此事后,在周静微信内与张林发生争吵,两人约定到某超市门前处理此事。随后,张林联系孙平,称有人骂自己,让孙平也去超市。

当晚11点左右,顾小伟及周静到达超市附近,张林、孙平即向二人奔去。孙平从路旁菜地内捡起一把铁锹随身携带,后张林率用拳头对顾小伟面部进行殴打,致顾小伟眼部受伤。孙平持铁锹对顾小伟进行打击,但铁锹头部掉落地面,木柄打在顾小伟后背,致其背部受伤。

经鉴定,顾小伟的眼部伤情为轻伤二级,背部伤情为轻微伤。

案发当天,顾小伟报案,公安民警传唤张林到案,并电话通知孙平到案。张林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孙平接电话通知主动至公安机关,亦如实供述了主要事实。

法院:构成寻衅滋事罪,各判一年!

事发后,张林、孙平二人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顾小伟的损失,被害人对二人表示谅解。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孙平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林、孙平共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两人均系主犯。被告人张林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孙平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即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以从宽处罚;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孙平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对两名被告人适用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判处张林、孙平有期徒刑一年。

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后,两名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通讯员 杨月如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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