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头条】律师回忆湖南高院被害女法官:一纸再审裁定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走向!
2021-01-13 11:12

1月12日早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因拒绝为同乡打招呼遭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很多与周春梅有过交集的律师,纷纷回忆、悼念这位好法官。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高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她的一纸再审裁定,曾改变了一个家庭的命运走向。

对于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她热情而有耐心

“她是一位公道正派、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官”,刘高律师曾在2019年参加过周春梅主持的庭审,他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其实这也是不少其他与周法官接触过的律师的评价。与此同时,对于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她表现得热情而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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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梅

2018年,刘高代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他告诉记者,由于长沙一处楼盘带资承包方跑路,开发商对项目部已卖出的房子、签订的合同不予承认,购买下五间商铺的王先生面临上千万元的损失。该案案情较为复杂,一审、二审均已败诉告终,王先生向湖南高院申请再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查,由周春梅担任审判长。

刘高提出一个新取得的证据,一份生效判决中查明被开放商否认的项目部印章,其实是项目部一直对外适用的印章,且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备案。

周春梅和两位审判员经审查认为,本案申请人王先生提交了新证据,原审基本事实认定不清,于2019年3月作出了指令长沙中院再审本案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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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梅作出的裁定书

长沙中院经过再审,最终于2020年6月作出判决,撤销该案一、二审判决,确认王先生与开发商限公司签订的《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有效。“不夸张的说,周法官的一纸裁定改变了这个家庭的走向!”刘高对记者说。

这位正派、敬业的法官遇害,行业内感到震惊

刘高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周春梅遇害后,行业内的微信群都在讨论这件事,大家都为凶手因帮忙打招呼被拒这样一件事,就杀害这位正派、敬业的法官而感到震惊,对她不幸被害表示悼念。

1月12日晚,湖南高院发布《关于周春燕法官不徇私情、拒绝认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介绍了警方此前通报的案发情况。经初步调查,凶手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警方表示,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湖南高院的通报还介绍,周春梅法官出生于1976年1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周春梅法官多年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经验丰富,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编辑 :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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