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磅发布,这些民政内容纳入其中
2021-03-02 11:12

3月1日上午,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信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和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就《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进行新闻发布。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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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记者关于“‘十四五’时期江苏有哪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举措”的提问时,沙维伟表示,养老涉及到每一个家庭的和谐,是影响江苏上千万老人晚年幸福的重要现实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也专设“更加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一节。

经过“十三五”时期发展,江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处于基础性地位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全省共建成街道日间照料中心589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82万个、社区助餐点7300余家,2020年接受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达到257万人,初步建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度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居家社区层面为老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广大老年人获得感不断增强。

沙维伟介绍,面向“十四五”,将注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性地位。一是进一步强化家庭养老政策支持。立足于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核心功能,引导督促子女亲属切实履行法定赡养的义务责任;政府也将加大对家庭养老的支持力度,通过发展家庭照护床位、落实子女亲属护理技能培训、推动居住环境适老化改造、推广实施家庭照料支持工程等方式,给予家庭养老足够的政策支持。

二是进一步夯实社区养老的支撑功能。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将新建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建、老旧小区养老设施补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为养老服务未来发展预留足够空间;同时,科学合理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批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在街道、社区、小区形成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三级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具备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

三是积极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全面启动第三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带动县域层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逐步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物业+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等创新机制,缓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体不足矛盾;更加注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努力,让江苏老年人在“十四五”时期享受到更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在这份近9万字厚重的《纲要》中,有大量的民政工作被纳入其中,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江苏民政今后五年有哪些“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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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高品质生活取得新成果。低收入群体增收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 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18%左右

■ 做精做优生活性服务业

加快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推动向品质化和多样化方向升级。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消费产品,鼓励社会力量提供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壮大银发经济。

■ 释放最终消费潜能

促进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提高养老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 加强数字民生服务

积极构建数字化生活场景,在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慧养老、等领域先行突破。

■ 推进数字城乡建设

实现从社区治理到社区服务的智慧化全覆盖。

■ 积极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因地制宜壮大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模式,带动更多农民增加收入。

■ 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支持苏北地区加快改造和新建一批新型农村社区。

■ 健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

支持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 协同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共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

■ 深入推动“一带一路”交汇点高质量建设

发挥重点行业协会商会的牵头作用。

■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推进城中乡镇改设街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优化市辖区规模布局。

■ 提高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水平

支持有条件的县有序改市。

推动苏中苏北地区进一步优化乡镇布局,有序开展乡镇撤并。

■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

■ 更加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构建敬老爱老社会环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养老、敬老、孝老社会风尚,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加快适老 化设施改造与建设,促进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高效协 同,构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和老年 友好城市。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政策支撑。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综合性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机构),鼓励发展时间银行、社区互助式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等新模式。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提升计划,强化贫困失能老人居家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增加养老机构和护理型床位供给,对养老机构设置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做强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品牌。到 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70%以上。

■ 加强人口精准服务管理

实施“逝有所安”工程,积极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 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支持慈善等公益事业发展。

■ 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改革,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予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的救助措施。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救助,提升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水平。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健全主动发现机制。

■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留守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民主管理水平。

■ 保障儿童优先发展

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和重病残疾儿童救助保障。

■ 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大力发展残疾人照料托养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强化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

■ 大力弘扬社会道德风尚

加强“志愿江苏”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

■ 突出改革系统设计

聚焦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放开放宽养老等领域的市场准入,积极引入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催生新业态,激发新活力。

■ 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

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等协同参与,强化调配组织资源、制定行业规范、平衡社会关系等积极作用。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持续健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鼓励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完善税收优惠、财政资助等扶持保障政策,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常态化。重点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一批有实力、有能力、有品牌的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信用评价机制,完善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

■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优化社会治理层级功能。发挥市县主阵地作用,针对不同城市、不同地区探索符合实际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探索区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万村善治”工程,有效保障农民群众各项权利,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县级试点和示范村镇建设。

积极构建和谐社区。深化“三社联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快社区工作与物业管理融合发展,实现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优化公共空间布局,重点加强经济薄弱村、老城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发展适应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建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现代乡贤等协同参与体系。

推进基层减负增效。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进一步放权赋能,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规范社区出具证明工作,全面清理导致社区负担过重的各类工作任务、指标、创建评比、信息系统、台账任务等,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居委会服务协调能力,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用规则和法治引领社会治理,推进以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展群众参与新渠道、协商新载体、共享新机制、评价新体系,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加强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深入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发挥智慧治理支撑作用,拓展场景应用和定制服务,提高智能化、精细化、人性化水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于丹丹

校对 丁皓宇

编辑 :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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