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陈列有讲究
2021-05-08 21:57

扬子晚报网5月8日讯 (通讯员 李华青 记者 薛玲) 你知道吗?在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仅要设置销售专柜或专区,而且不能与婴幼儿辅食、儿童乳粉等普通食品混合摆放。

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近联合该区各街道食安办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商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内混有少量孕妇乳粉、儿童乳粉、固体饮料、婴幼儿辅食等普通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这种“混放专柜”全部依法责令商家进行整改,并提醒营业人员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普通食品替代母乳或婴幼儿配方乳粉。

此次检查内容具体包括:经营资质、专柜(专区)经营、产品合法性、包装标签、索证索票、广告宣传情况等六个方面。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商家都做到了持证经营,并按要求设置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专区),落实了索证索票制度。检查中也未发现未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发现过期或假冒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发现相关产品违法广告。

校对 丁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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