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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担责30%、楼上业主担责70% 房屋开裂,消保委助消费者获赔10万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06 14:42:00

消费者所购商品房出现多处裂缝,开发商和楼上业主相互推诿。这种“多因一果”的问题如何维权?近日,记者从射阳县消保委获知一起全链条维权并支持消费者诉讼的典型案例。

图源 视觉中国

2024年8月,王女士发现其购买的商品房室内顶部、墙体出现多处不规则裂缝。经初步排查,裂缝系因楼上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违规敲击、破坏剪力墙,同时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本身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所致。王女士数次报警,并多番投诉,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开发商与楼上业主互相推诿,赔偿事宜久拖不决。

2024年9月,王女士向射阳县消保委投诉。射阳县消保委启动“调查—检测—调解—支持诉讼”全链条维权机制。工作人员全面调查,核实确认楼上业主存在违法拆除承重剪力墙的行为,物业公司虽出具整改通知但未有效制止,开发商则试图以消费者曾签署“放弃索赔权利”的《承诺书》为由推卸责任。

为厘清责任,消保委牵头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明确:因为房屋存在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的情况,又因楼上业主采用敲击的方式破坏剪力墙,引起震动的同时破坏了主要承重构件,导致被鉴定房屋顶板等处出现不规则开裂的情况。

在消保委多次组织调解下,楼上业主先行赔付5万元,约定待法院判决后多退少补。但因开发商与楼上业主就责任分担及赔偿总额无法达成一致,调解终止。

随后,射阳县消保委启动支持消费者诉讼程序,协助王女士整理证据、撰写起诉状、对接法院立案,并出庭参与法庭调查,全程跟踪案件进展。

2025年12月,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楼上业主承担70%的主要责任,开发商承担30%的次要责任,合计赔偿损失10万元。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2026年4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射阳县消保委表示,本案明确了“房屋质量缺陷+违规装修”多因一果的责任划分规则:开发商对主体结构负有终身责任,竣工验收不等于质量合格;业主装修不得破坏承重结构。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房应委托专业验房,装修须合规,如遇侵权,及时保留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讯员 董雅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吉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