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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班列”商标被侵权 法院调解促双赢模式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6-12 19:25:00

扬子晚报网6月11日讯(通讯员 王瑞普 记者 孙锐)中欧班列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和标志性品牌。然而,近日连云港某公司却因不当使用“中欧班列”商标引发了纠纷,被诉至连云区人民法院。

案情回顾:蹭名牌?当心侵权!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铁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国铁集团注册有“中欧班列”系列商标,经在全国范围的广泛使用,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铁公司”)经国铁集团授权许可进行知识产权维权。中铁公司发现,连云港某文化公司、江苏某供应链公司及李某某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诸如“第十四届中欧班列物流供应链合作论坛”“中欧班列平台运营主体及境外代理”“中欧班列运输协调委员会成员”等广告及招募学员信息,吸引客户合作。原告认为,三被告的行为严重误导公众,侵犯了“中欧班列”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是诉至连云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法院调解:30万元赔偿+公开致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从化解矛盾、维护品牌价值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中欧班列”商标,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同时在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公开致歉。这起商标侵权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既保护了国有品牌权益,也让侵权企业认识到了错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典型意义:维护“中欧班列”竞争力,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本案中,法院通过调解高效化解纠纷,传递出了三大核心价值:尊重创新成果,商标是企业的“金字招牌”,承载着企业的心血与智慧。随意蹭热度、搭便车,不仅损害了品牌方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创新精神的践踏。本案警示公众,任何企图通过侵权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倡导诚信经营,在商业活动中,诚信是立足之本。企业应严守法律底线,凭借自身的实力和信誉参与市场竞争,而不是通过“搭便车”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市场的认可和尊重,实现可持续发展。共建法治社会,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通过公正司法,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中国品牌在国际舞台上走得更稳、更远。同时,也向全社会传递了法治的权威和温度,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