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10项措施,补贴!补助!
来源: 扬州发布
2025-06-14 15:40:00
日前,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十条措施》,释放出我市以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其中,不少举措系全省首创。
《措施》有哪些亮点?
一起来看看吧!
鼓励来扬就业创业
《措施》明确,促进市场化就业,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支持外地人员来扬就业
对当年度初次来扬在企业就业,并在扬参加失业保险3个月的外省户籍人员,可以给予交通补贴。第二年、第三年均可继续享受……
支持外地大学生来扬就业
对毕业五年内到我市企业就业并参保的外地高校非扬州籍本科及以上学生,可以按年度给予探亲安居补贴,补贴期限3年。
支持技工院校外省生源留扬就业
对来扬就读全日制技工院校的外省生源,毕业留扬就业的,可以给予安居补贴。
壮大吸纳就业主体
《措施》明确,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
鼓励企业稳定扩大就业容量
对当年度累计引进200名以上外省户籍人员初次来扬就业并连续在扬参加失业保险6个月以上的企业(含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给予相应补贴。
鼓励企业参加劳务协作
大力开展赴外省劳务协作活动,对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招聘活动的企业,可以给予交通、宣传、场地等费用补助。
支持创业基地提高孵育质效
对被评为年度省A级的创业基地,可以给予资金补助,为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提升就业公共服务
《措施》明确,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提升在扬人才归属感
推进人才服务实体化项目建设,以线下实体站点为载体,集成品牌宣传、创业体验、资源对接等一站式功能,探索“创业夜校”等创新模式。
增强就业见习幸福感
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增强失业人员获得感
进一步强化经常居住地失业登记管理,主动向失业人员及时推送职业介绍、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礼包”。
来源:扬州人社
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马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