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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养老机构噎食身亡 家属索赔缘何被驳回?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7-29 12:00:00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社会养老消费需求日益增强,配备了护理院、老年病医院的综合性养老机构越来越多。但老人若在养老机构发生意外,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呢?南通老人王某在养老机构内自行进食时发生噎食,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家属认为养老机构未尽到护理责任诉至法院,经通州、南通两级法院一审、二审,家属的索赔请求均被驳回。

70 多岁的王某患有多种基础疾病行动不便,从 2019 年起便入住了某养老机构,期间多次续签住养合同,护理等级为一级 A。2023 年 6 月的一天,王某在养老机构吃完午饭后,回到了自己房间休息,护理人员随后进入房间为他提供护理服务。在护理人员离开约 20 分钟后,王某在房间内自行食用馒头时发生噎食,护理人员发现后立即呼叫值班医生。医生第一时间采取了抢救措施,但王某最终还是不幸离世。由于种种原因,家属未同意进行尸体解剖,老人的具体死亡原因未能明确。

王某离世后,家属将养老机构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养老机构认为老人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和个人原因导致的,机构在这一过程中没有过错。养老机构是否尽到了合理、必要的护理及安全注意义务,就成了这起纠纷的争议焦点。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现有证据无法确认老人具体死亡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原因不明的后果应由原告承担。从事件经过看,老人是自行进食馒头时发生意外,而且他并非失智老人,应当知晓自身情况并对自身行为负责,护理人员已尽到合理看护义务。从抢救情况来看,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具备相应能力,老年病医院的抢救条件符合要求,且老人病情发展迅速,客观上不符合120转院所需的生命体征平稳条件,抢救过程不存在懈怠延误。同时,馒头属于软食,适合消化、咀嚼能力较弱的人群,王某虽有基础疾病,但未对食物提出特殊要求,并非不能食用馒头。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随着我国社会养老需求不断增加,发展高品质养老机构是应对老龄化的必然趋势,而明确养老机构“合理、必要的护理及注意义务”责任边界对老人权益保护和机构良性发展都至关重要。对养老机构而言,首先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严格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以及《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做好服务管理、环境设备安全、饮食起居照料等工作。其次,要按合同约定的护理等级和标准提供服务,确保设施安全、人员具备资质、服务符合约定。最后,当老人发生突发疾病或意外时,要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救治措施,避免因延误造成严重后果。在此类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量死亡原因、事发经过、抢救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也为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营留出合理空间,实现对两者的平衡保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吴佳笑 通讯员 黄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