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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民生福祉,江苏检察十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万多件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7-31 23:23:00

7月31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十周年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江苏等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65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2270件、民事公益诉讼8388件。坚持聚焦“国之大者”与“民生所盼”相结合。省检察院围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洋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守护长江、江河湖海保护等系列专项监督。十年来,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22683件。针对长江岸线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省检察院直接以公益诉讼立案,办理案件238件。聚焦噪声、异味、固体废物、黑臭水体等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

聚焦掺杂掺假、消费欺诈以及新业态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4747件。某公司以虚假宣传产品功效、伪造检测报告等欺诈方式销售保健品,不仅造成众多老年人财产损失,还耽误疾病治疗,常州市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非法经营者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主体惩罚性赔偿金3400余万,让严重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省检察院单独或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社会安定”等系列专项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091件。高邮市某水产品加工厂存在氨泄漏安全风险,扬州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该厂依法治理隐患,有力保障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公共停车场车辆行踪轨迹信息泄露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徐州市检察机关督促城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停车场信息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细化完善开办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备案要求,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江苏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志存高远、敢为人先的一域实践,不断开创检察公益诉讼新局面。

【典型案例】

600万工伤保险金被冒领,主管部门被起诉

2020年6月初,某县检察院走访发现,某公司上一年工伤保险案件上百件,约是全县其他企业的20多倍,他们随机复核该公司员工张某某等10人的案件,在走访谈话,调取考勤表、工资表等后,发现这些人在当地无真实劳动关系,靠签定虚假劳动合同,从相关主管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42万余元。

某县检察院立案调查发现,2015年以来,某公司与宿迁市、南通市等地多家企业签订工伤保险代理协议,向企业收取每名员工每月40-100元不等的保险费,保证员工享受保险权益。但该公司并未给这些员工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而是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安排与该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虚构劳动关系,到相关主管部门参加工伤保险并申请工伤认定,在市级相关单位作出鉴定后,领取工伤保险金。2015年10月至2020年6月,某公司的三家分公司共虚构344人的劳动关系,从相关主管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621.36万元。

2020年6月15日,县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全面梳理与某公司相关的工伤认定,依法撤销错误的工伤认定,追回被骗取的工伤保险金。

2020年8月17日,相关主管部门回复称已完成整改,但经县检察院调查发现,仍有400余人涉案500多万元未作处理。2020年10月16日,某县检察院在该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确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等,全部得到一审判决支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