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苏

扬州明确!这类从业人员需实名登记

来源: 扬州发布

2025-08-11 15:23:00

为进一步规范

扬州市区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扬州市住建部门下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区

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的通知》

“这一《通知》即是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的贯彻落实,更是对2022年发布的6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行业经营的通知》的优化提升。《通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市住建部门专家介绍说。

1

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

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市区(不含江都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建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备案证明,后期按要求做好年检、续期备案工作。此外,将全面推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服务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时,要提供机构所有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信息。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当佩戴实名登记的工作牌、信息卡,公示从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

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在进行房地产经纪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坚决杜绝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泄露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行为;明确经纪服务内容。

3

强化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督管理

每年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对各类投诉、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分级分类处罚。

4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配合管理部门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健全行规行约,完善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和执业规则,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

扬州市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

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将进一步规范房源发布行为。扬州市房屋产权和交易管理中心将加大对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完善平台功能,实现房源核验管理。已经上线、面向老百姓的“房源核验”查询功能,有效提升了房产交易的安全性。今后还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核验,通过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的核验后再对外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及时下架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以及委托人取消委托的房屋。

夯实从业主体管理基础。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督促未备案机构限期完成备案。完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体系,通过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要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当佩戴实名登记的工作牌、信息卡,公示从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的监管巡查机制,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合同管理等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网信等部门协同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黑中介”、虚假房源发布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和推进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和政策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以诚信经营赢得客户信任,以优质服务树立行业品牌,共同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和房地产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羌伊然 张孔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