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31人!
来源: 扬州发布
2025-10-15 22:58:00
10月15日,高邮市公安局和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分别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其中,高邮市公安局招聘12人,生态科技新城分局招聘19人。
高邮市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高邮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1989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 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回避关系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
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工亡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工作日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1: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1楼公安窗口(高邮市海潮东路108-1号金融大厦东辅楼,行政服务中心对面),联系人:倪女士,联系电话:0514-84682309。
报名地点2:高邮市公安局西门接待室(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14-8406608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1)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证件照)3张(一张贴报名表上,另外两张背面写上报考部门岗位和姓名);(5)“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半年内);(6)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半年内);(7)退役军人提供复员证或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8)其他专业技能方面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例如: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本次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高邮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共同协商后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5)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
报名者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高邮市公安局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公安局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程序,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结束由市公安局和人社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主要考核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民道德、公共基础理论、行政职业能力及相关专业应知应会知识等。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员确定: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需进行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两项体能测试(具体岗位测试项目详见《岗位简介表》)。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测试达标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标准:男性立定跳远达到1.9米(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00(含)以内;女性立定跳远达到1.6米(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4(含)以内。
相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自动放弃参加。
3.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并合格者,进入面试。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考察(政审)按《江苏省公安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和扬州市公安局备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导致招聘计划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辅警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高邮市公安局同岗位辅警待遇。
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手机通讯不畅、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不按要求回复、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如实提供报名资料,未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辅警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高邮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4066070。
本公告由高邮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高邮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0514—84066089。
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9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9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可延长至40周岁,详见岗位条件简介表);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5.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6)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
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辅警19名,分别是:1.生态科技新城分局办公室1名;2.生态科技新城分局巡特警大队12名;3.生态科技新城分局刑警大队2名;4.生态科技新城分局杭集派出所3名;5.生态科技新城分局泰安派出所1名。
岗位明细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曙光路555号)4楼412办公室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3.报名材料:
(1)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信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6)退役军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员证或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8)其他专业技能方面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如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人员不得兼报两个岗位,公安机关将同步做好资格审查;
5.未按要求参加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审查的视为报名成功,公安机关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予以告知。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程序,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评。报考人员需进行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两项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达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体能测评标准(附件3)参照《公安部综合体能考评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生态科技新城辖区基本社情;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计分;
4.总成绩计算方式:
(1)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按照第一学历(由高至低)、年龄(由小到大)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岗位条件中有身体指标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等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五、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不按要求回复、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微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已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如实提供报名资料,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纪检监督电话: 0514—87941275。
六、其他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由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本公告由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负责解释。
来源:高邮警方、扬州生态科技新城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