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将开启“一键美颜”!
来源: 连云港发布
2025-10-20 22:44:00
城市公厕服务将更加人性化
便民摊点迎来合规经营空间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将受到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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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1月1日起
新修订的
《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将正式实施
《条例》修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修订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城委深入基层调研,还通过市人大微信公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渠道“开门立法”,广泛收集人大代表、群众、行业协会等各方意见。乡镇管理难点、民生诉求、居民生活不便及摊点经营者的担忧等问题均被纳入考量。最终,多条具有建设性的社会反馈在《条例》具体条款中得到体现,体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细览《条例》
便民利民的细节处处可见
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共厕所应当免费开放,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厕根据实际需要可24小时开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沿街商户、宾馆酒店、银行等向社会免费开放厕所,设置清晰的指示标识,切实解决“如厕难”。
针对街边经济,《条例》秉持“疏导与规范并重”原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本市各级政府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不影响市容环卫、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设置餐饮、集市、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海产品销售以及修车、缝补等摊点疏导点,明确经营区域、时间及经营范围,配套设置供水、供电和污水、垃圾收集等必要设施,确定管理责任人。此举既为流动经营者,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了合法的生计空间,也满足了市民对便利生活和城市烟火气的需求。
共享单车管理难题也有明确解法,《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运营企业应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有序投放车辆,加强日常养护,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及废弃车辆;承租人应当文明使用并有序停放车辆。若运营企业未及时清除违规停放或废弃车辆,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代履行等措施,保障道路畅通与环境整洁。
此外,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在第二章“责任区制度”中,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清晰界定了各类场所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及其职责,要求责任人保持责任区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杜绝管理推诿。
在强化管理的同时
《条例》更彰显人性化
针对部分轻微违规行为
法律责任条款秉持“教育引导优先”原则
以“首违不罚”或“先改后罚”
引导公民守法
为城市治理注入温情
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吸纳民意
以法治手段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提升城市“颜值”,厚植民生“底色”
助力打造
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港城环境
记者:张晶晶 通讯员: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