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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就执“刑”!宿迁一“老赖”与法官玩“躲猫猫”被判刑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06 17:50:00

借钱不还,还试图用他人微信账户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近日,宿迁市宿城法院执行局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法律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最终履行全部义务,有力打击了规避、抗拒执行的不良风气。

案件回顾:拒不还款还隐匿财产

2024年4月13日,宿城法院就李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吴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8.5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

然而,被执行人吴某不仅置若罔闻,还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吴某自2022年起,与他人合伙从事烟酒、工程管道等经营活动,并长期使用其前妻的微信账号进行资金收支。仅2024年4月至7月期间,该微信账号累计收款达500万元,其中吴某个人经营获利14万余元。然而,其将所得收入全部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捍卫司法权威,拒执行为零容忍

面对吴某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综合其资金流水情况,认为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捍卫司法尊严,宿城法院将该案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让吴某彻底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经执行干警与公安民警的耐心释法与严肃教育,吴某幡然醒悟,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并已全部履行执行义务等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拒执行为将受严惩

本案主审法官指出,这是一起通过打击“拒执”而倒逼被执行人履行的典型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被执行人吴某主观上明知其负有金钱履行义务,客观上却多次转移、隐匿财产,企图躲避执行,经法院多次电话沟通后仍拒不履行,属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后,被执行人迫于刑事侦查的压力,主动表示愿意一次性履行完毕,彰显了打击拒执犯罪对被执行人的威慑作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