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湖“青绿” ,骆马湖流域两起非法捕捞案宣判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06 1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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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6日(通讯员 管永 记者 高峰)11 月 4 日下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三湾村,依法审结两起发生在骆马湖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宿迁绿色环境保护协会以及沿湖群众代表到庭旁听,共同见证司法力量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坚实守护。
两起案件均发生在骆马湖封湖禁渔期内。2025 年 2 月 6 日凌晨,被告人刘某明知处于禁渔期,仍驾驶船只使用电鱼方法非法捕捞,渔获物达 100.7 公斤;同年 4 月 3 日晚,被告人赵某使用禁用渔具三重刺网非法捕捞,被渔政部门现场查获,渔获物重量为 101.95 公斤。目前,两案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均已由渔政部门变价处理,所得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以前以为逮点鱼吃是小事,从今天法庭来到这里普法,才知道非法捕捞是犯罪行为,以后自己不捕捞,还得叫身边的人都引起注意。” 旁听庭审的一位村民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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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被告人赵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两人包括船只在内的全部作案工具被依法没收。这场判决,为现场旁听的沿湖渔民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叶春花表示,通过案件的公开开庭以及集中宣判,向更多老百姓传递保护骆马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理念,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其中有一名被告人,虽然家庭困难,但也尽其所能缴纳了生态修复资金,并且承诺在判决之后,从事不少于 24 个小时的渔业资源保护活动,接受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的监督。通过这样的举措,对于减少骆马湖的违法犯罪起到一定的积极意义,在量刑上给予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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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非法捕捞对骆马湖水生态而言,绝非 “无关紧要” 的小事,而是割裂生态系统的 “利刃”。这类行为不仅直接掠夺公共渔业资源,更对骆马湖生态平衡造成长期负面影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此次两起案件的集中审结,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刚性要求,督促社会各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共同守护骆马湖的一湖清水。
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四级调研员尹飞表示,“面对当前骆马湖渔业管理新形势,我们将继续扛起责任、迎难而上,深入推进‘中国渔政亮剑’专项行动,强化日常巡查,深化部门联动,坚决打击涉渔快艇偷捕等恶性案件,做到‘查获一起、严惩一起、没收一起’,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