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已达报废标准仍驾驶上高速!镇江交警:强制报废,吊销驾驶证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20 22:59:00
扬子晚报网11月20日讯(通讯员 陈蓉 记者/剪辑 姜天圣)11月20日上午9时许,镇江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副大队长王伟华和民警孙涛在扬溧高速镇江西收费站执勤点开展日常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成功查获一起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侯某某驾驶车牌为晋DCT019小型汽车途经扬溧高速,被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当场拦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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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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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经查该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且长期脱保脱审,安全隐患突出。经民警核查,侯某某在明知车辆状态异常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驾驶该车辆从河北老家出发,沿高速公路跨越千里行驶,途经镇江时被精准查获。
其后,进一步调查显示,该车在连续多个检验周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达到报废标准。
“驾驶报废车上路,无异于带着‘定时炸弹’出行。”执勤民警介绍,报废车辆因长期未接受规范检验,机件老化、性能衰退问题突出,制动失效、转向失灵等突发故障风险极高,尤其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同时,机动车在未投保交通强制险的情况下,若引发交通事故,不仅驾驶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巨额经济损失,给事故双方都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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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及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涉案车辆已被拖移至指定地点,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驾驶人侯某某对自己心存侥幸、漠视交通安全的行为懊悔不已,但悔之晚矣。
王伟华表示,驾驶报废车、脱保脱审车等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会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警方将持续加大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织密路面管控网,让隐患车辆无处遁形。
镇江交警在此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车辆年检和交强险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防线,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当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应主动交由正规回收企业处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检验车辆、足额投保保险,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共同守护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