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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曝光两起重污染天气管控违规案例,涉事企业均拟立案调查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24 07:39:00

扬子晚报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李媛 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为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镇江市生态环境部门近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两起企业违规案例并公开曝光。记者从镇江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涉事砖瓦、涂装企业均已接到管控通知却未落实相应措施,目前已被依法拟立案调查。

据悉,镇江市于 11 月 21 日 10 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1 月 22 日 16 时升级为橙色预警。为保障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全市执法力量,聚焦重点行业和企业,采取 “日常巡查 + 交叉帮扶 + 科技监测” 相结合的方式,对管控名单内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坚决遏制违规排污行为。

案例一:砖瓦企业违规生产 拒不执行停产要求

11 月 22 日,执法人员在对镇江某砖瓦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明确收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通知,但现场仍在进行砖坯烧制作业,未按照管控要求落实停产措施,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镇江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企业拟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二:涂装企业超量作业 未按要求停限产

同日,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本地某涂装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 8 条喷涂线中,4 条按管控要求应停止作业,但现场仍有 6 条喷涂线正在运行,违规超量生产。该行为同样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已被拟立案调查。

据了解,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未按规定停止或限制排放污染物的,可被处 5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不合规、粉尘控制不到位等行为,也将面临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整治。

当前,镇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正处于关键阶段。生态环境部门呼吁,全市工业企业应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对照应急管控要求全面落实减排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与企业同心协力守护空气质量,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