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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元VS十几万,机动车保险的这笔账你算清了吗?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27 18:37:00

日常生活中,一些车主朋友对于购买车险存在误解,认为它是“可省则省”的支出。然而,车险,特别是交强险,首先是一项法定义务,其次才是对自身和他人负责的风险屏障。近日,宿迁经开区法院审结的2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给出了深刻的警示。

案例一: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同等责任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付


周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在交叉路口与陈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陈某某十级伤残。

虽然事故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但因周某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为纯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因其未依法投保交强险,法院判决周某某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陈某的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超出部分再按60%的责任比例分担。最终判决周某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6.9万余元(其中交强险范围内15.6万余元)。

案例二:仅购买交强险,主责车主承担高额个人赔偿


李某驾驶小轿车与张某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并构成九级伤残。经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虽然李某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但未购买任何商业三者险。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4.2万元,不足部分由李某按责任比例赔偿19.9万余元。这笔个人承担的赔偿金额,远超任何商业险的保费。

法官说法:

两个案例的共同点在于,车主都因保障不足而承担了本可避免的重大个人经济损失。

交强险是法定强制保险,旨在保障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救治。未依法投保者,不仅违法,更需自行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部赔偿。周某某因未投保交强险,需自行承担限额内15.6万元的赔偿。这笔款项与仅需几百元的保费形成鲜明对比,警示车主切勿因车辆类型或心存侥幸而忽略投保,以小成本规避大风险。


生活中很多车主朋友已经认识到小型轿车、货车等机动车要购买交强险,但往往忽略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也属于机动车,也应取得驾驶资格并有购买交强险的法定义务。

商业三者险是交强险的补充,可以在发生重大事故时,有效转嫁车主可能面临的巨额赔偿风险。李某的遭遇说明,虽然省下了少量保费,但可能面临巨大经济损失。

希望每一位车主都能从这2起案例中获得启示,使用车辆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购买交强险,且最好同时根据自己的用车情况补充购买必要的商业险,合理规避风险,共同营造更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