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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眉后皮肤不适,问题出在“正规厂家生产”的麻膏上!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29 19:06:00

扬子晚报网11月29日讯(通讯员 扬检宣 记者 陈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追求美丽无可厚非,但美丽不应以损害安全为代价。29日,记者从扬州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一起因“爱美”引发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去年1月,市民陈女士在李某经营的美容店文眉。操作前,李某照例为她涂抹了一款导光凝胶麻膏,声称能缓解疼痛。然而,涂抹后陈女士却感到皮肤麻痒不适,随即与李某发生争执并要求赔偿。事后,李某怀疑这款网购的麻膏存在质量问题,立即联系商家讨要说法。对方坚称产品是“正规厂家生产”,绝无问题。但李某发现,此批麻膏的外包装标签与此前购买的明显不同。多次沟通无果后,李某报警。

专业人士介绍,麻膏作为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甚至可能渗入血液的产品,安全性至关重要。办案人员根据李某提供的交易记录,找到了销售麻膏的微信商家,并顺藤摸瓜锁定上游供货人贾某。随后,警方赶赴河北将贾某以及同伙刘某、彭某等人抓获。

经查,2020年1月,贾某等人商议,在山东成立生物科技公司,并注册商标。在未取得任何药品生产资质的情况下,他们委托当地一家工厂代工生产多款导光凝胶麻膏,通过线上渠道销往全国。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贾某等人明知该麻膏非法添加了麻醉成分利多卡因,且在无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仍向美容机构及个人销售,总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近日,经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贾某、刘某、彭某等人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鉴于涉案麻膏已流入市场,检察机关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贾某等人共同支付赔偿金11万余元。涉事代工厂家因同时生产其他违规麻膏产品,已由当地公安机关另案查处。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医美项目时,务必核实机构资质与产品来源,切勿因追求短期效果忽视安全风险。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