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法答卷”写满民生温度与发展动能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02 20:25:00
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普遍赋予设区地方立法权十周年座谈会。
“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从‘新手上路’到‘渐入佳境’,从‘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央精神、体现江苏特点、服务地方需求的立法之路。”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如此总结。截至目前,13个设区的市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504件(其中制定354件,修订27件,修改91件,废止32件),形成了一批立足国家战略、切合地方实际、呼应时代需求、饱含民生温度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带着“烟火气”的法规,正悄然改变着全省百姓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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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
民生之笔:条文里的烟火气
退休时医保年限怎么算?异地工作缴费记录认不认?这些曾让百姓头疼的“关键小事”,如今在由省人大制定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中都有了明确答案。
“我省的医疗保障制度,首先要解决的是‘有没有’的问题。”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吴军民的发言道出了立法的初心。条例明确,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城乡居民应当依法缴费,从法治层面刚性推动全民参保。截至2024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率已稳定在95%以上。具体到百姓关切的待遇问题,条例规定,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不再设置实际缴费年限等限制条件。同时,明确职工跨统筹区就业,省内缴费年限必须互认。
带着温度的“小切口”立法在全省各地都结出了硕果。近年来,心搏骤停导致“猝死”的事件频发。在城市公共场所普及自动体外除颤器,不仅是救急所需,也是构建城市应急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2023年9月1日施行的《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决定》,已推动全市公共场所配置4724台AED设备,并成功挽救了2名心脏骤停患者的生命,开展急救培训15万多人次。这无疑是地方法规于无声处守护民生、在关键时刻改变命运的最动人诠释。
安全之盾:织密全域防护网
在省级立法的引领下,江苏各设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管也正经历深刻变革。2024年1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不仅覆盖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更首次将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非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风险管理范围,实现了监管范围的重大突破。
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任栋在会上介绍,该法规坚持宽严相济,设定“先整改后处罚”的人性化执法程序。截至目前,通过该条例构建的风险报告系统,已摸清全省28.3万家工业企业的安全风险底数,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93.8万条。
在设区市层面,立法正为安全生产织就一张更细密的“防护网”。面对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带来的监管空白,宿迁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禁止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决定》,以精准的“小切口”立法快速响应新风险。无锡市构建了以《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体,以房屋安全、电梯安全、消防安全、燃气管理等12部法规为支撑的“1+12”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将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至社会生活的多个细微角落。
民主之桥:民意直通立法机关
立法大门如何向百姓敞开?基层立法联系点架起了这座连心桥。
无锡的实践,展现了民意征集的广度与效率。一个由23个联系点、634个信息采集点、1021名信息员组成的庞大网络高效运转。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佳中介绍,去年联系点累计提出修改意见645条,今年这一数字升至2544条,民主参与的活力充分迸发。
扬州的探索,则体现了民意转化的深度与温度。其联系点从12个扩充至26个,累计收集的1200余条建议中,178条已被直接采纳为法规条文。在制定公园条例时,扬州创新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其中“每日开放不少于16小时”“配套无障碍设施”等民生条款,均直接源于市民需求。
特色之路:精准立法破难题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如何才能精准破解难题?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三大功能。在江苏,这三大功能已化为生动实践。
聚焦探索性功能,立法为未来产业开辟跑道。面对新技术新业态,南京瞄准数字经济,制定《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若干规定》,以立法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苏州围绕低空经济、科技创新、智能车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立法,积极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兼顾补充性与实施性功能,立法守护独特历史文脉。《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平衡保护与发展,创新制定产业用地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两个特别规定。南京的《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以法治形式固化历史记忆。扬州则围绕“古城保护”进行系统性立法,出台了多部相关法规。
此外,创新区域协同立法,破解跨行政区域共性难题。围绕流域共保,徐州与宿迁携手制定了《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为守护长江江豚,南京与镇江、安徽马鞍山三市跨省联动。在红色资源保护上,徐州联合安徽宿州、淮北,河南商丘等市,出台《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开创了跨省际红色资源保护立法的先河。
未来之问:从管用到高质量
2025年是普遍赋予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10周年。十年来,江苏各设区市人大推动地方性法规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管不管用”转变,在服务地方发展、回应民生需求、推动治理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站在新起点,立法工作如何从“管用”迈向“高质量”?本次座谈会指明了清晰的路径。
立法功能将得到系统性强化。设区的市立法需统筹“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三大功能。要强化实施性立法,把国家法律与本地实际结合,打通法治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强化补充性立法,聚焦本地改革发展中的堵点卡点,弥补上位法空白;更要强化探索性立法,切实发挥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引领保障作用。
立法重点将更加聚焦精准破题。设区的市立法将更聚焦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大领域。在这些领域内,精准破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社区矛盾纠纷等具体治理难题,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立法机制将突出“管用”与创新。将“立法不在多、而在管用”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意味着要健全立法选题机制,从人大代表议案和群众呼声中寻找源头活水;积极开展“小快灵”立法,直击要害,避免“贪大求全”,从源头上确保立法的地方特色。
十年磨一剑,整装再出发。江苏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将继续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心,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昇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