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点”联动严厉查处,扬州公安交管向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亮剑”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04 13:06:00
12月3日下午,扬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点”联动整治行动,在市区设置100个整治点,部署大量警力,查处酒醉驾、闯红灯、超速、逆行、违规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骑车“以帽代盔”或“糊弄式”佩戴,交警:安全头盔不是装饰品
下午2点40分左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四大队民警正在万福路与史可法路交叉口的漕河岗开展整治行动。很快,一名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女子从漕河岗经过,女子头上虽然戴着安全头盔,但看上去却觉得哪里不对劲。原来,该女子先戴上了一顶保暖帽,然后再把安全头盔扣在保暖帽的上面。由于多了一层帽子,安全头盔不能完全服帖地戴在头上,只能“顶”在头上,头盔束带也无法系好。民警将女子拦下,对其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你这样佩戴头盔不规范,危险来临时,完全起不到保护头部的作用。”
民警指出,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要符合头部的尺寸,里面多夹了一层棉帽后,安全头盔势必无法很好贴合头部,如遇紧急情况极易掉落,无法有效保护骑车人的头部。几分钟后,一名骑车男子在漕河岗等待红绿灯,民警发现,其佩戴安全头盔并不规范,搭扣没有扣牢。“戴头盔不系搭扣仅仅做个样子,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民警提醒男子,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分为四步规范动作。第1步,打开束带;第2步,将安全头盔水平于头上,缓慢收紧束带直到感觉舒适;第3步,调整束带置于耳朵下方;第4步,束带调整好之后,拉近束带紧贴下巴。
随后,一名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女子见几位民警站在路口,才匆忙戴上了安全头盔。民警随即上前将女子拦下,经过查询发现,女子骑行电动自行车已两次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查。“安全头盔不是装饰品,也不是戴给交警看的,而是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按照规定,民警对女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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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骑车
为“抄近道”逆向骑行,交警:看似“节省时间”实为与危险同行
川流不息的电动车车流中,总有那么一些“骑士”,为了“省事”“抄近路”,选择了一条危险的“捷径”——逆行。当天下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四大队民警在漕河岗整治期间发现,多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逆向行驶,险象环生。下午2点42分左右,一名送外卖的骑手沿万福路逆向行驶,被民警拦下。面对民警的询问,骑手辩解道,“我就反向骑行了几十米。”民警当即指出,逆向行驶时,对向车辆和行人难以预判其行进方向,反应时间缩短,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侧面刮擦等事故。电动自行车速度虽快,但缺乏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一旦碰撞,骑行者易直接暴露在撞击中,导致骨折、擦伤甚至更严重的伤害。逆向行驶属于违法行为,发生事故时,逆行方通常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听了民警的一席话,这名外卖骑手有些惭愧。他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逆向行驶。几分钟后,一名中年女子逆向行驶,由西向东逆行于万福路。民警上前将其拦下,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道路上逆行看似“节省时间”,实则是在与危险同行,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赌注。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反其道而行”的行为,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极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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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查处
持续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不戴安全头盔”居首
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市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百点”联动整治行动86次,查处电动自行车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88.5万余起,涉及酒醉驾、闯红灯、超速、逆行、违规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加装、未满16岁驾驶这十类。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逆行,分别占查处总数的50.7%、18.8%和15.5%。从12月3日的整治情况来看,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逆行这三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骑车人因天气寒冷,用保暖却不安全的棉帽代替安全头盔,大大增加了风险。还有部分骑车人为了防风,不仅只戴棉帽子,还在帽子外面系上围巾。这样一来虽然暖和了,但视线很受影响,尤其是在转弯时,容易看不清侧后方的情况。此外,部分家长骑车搭载孩子时,给孩子戴上五花八门的防风帽,同样是保暖性有余,安全性不足。
警方提醒,大家选择购买安全头盔时,一定要选购有“3C”标识并应设置有缓冲层的合格安全头盔。要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的头盔,太大太小都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冬季可选购冬季安全头盔或全盔。头盔发生过较大撞击事故后应停止使用,及时更换。
通讯员 祝隽 黄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