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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全省首部民营经济专项立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23 22:42:00

12月23日,南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经省人大批准,《决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也是全省第一部民营经济专项立法,旨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打造“万事好通”营商环境品牌。

南通是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发祥地之一,也是江苏民营经济大市。民营经济在全市GDP中占比近70%,民营企业税收占比和吸纳就业占比达80%左右,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公司占比均超90%,是南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2024年,全市个体工商户达90.5万户,“四上”民营企业近1.7万家,规上民营工业产值突破万亿。

2025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上位法精神与南通工作实践紧密结合,2025年5月,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将《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列为南通市2025年“小快灵”立法项目。经省人大批准,《决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决定》共30条,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公平竞争、要素保障、投资融资促进、涉企服务、权益保护等内容,对于南通市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打造“万事好通”营商环境品牌,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突出南通区位优势,加强区域合作。提出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等区域相关城市的合作,以融入苏南、接轨上海为重点,推动产业融合、科技创新、交通互联、园区共建、港口联动等跨区域协同,建设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协同区,共同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同时,加强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队伍建设,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工商业联合会、张謇企业家学院等的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和指导,完善中小民营企业培训制度,强化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培育和壮大新时代通商群体。

《决定》突出问题导向,从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入手,制定有效举措。提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各类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提升智能交易服务和监管水平;全面实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依托南通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归集、共享检查数据,强化对检查行为的监督、评价和规范,解决现场检查多、频次高、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决定》突出经验推广,围绕民间投资、企业培育、涉企服务等已经普遍实行的成熟经验和有益探索进行归纳提炼。提出提升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农业农村、市政、环保、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实施市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