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大熊猫”“亚州美人鱼”等被放养江中 泰州法院等部门举办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2-28 20:52:00
扬子晚报网2月28日讯 (通讯员 王 玮 张海陵 蔡铭毓 记者 王国柱)2026年2月28日上午,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五周年,泰州市在长江禁捕执法基地隆重举办“法护长江五载 共绘绿水青山”增殖放流活动,以司法之力守护母亲河安澜,用法治之名续写长江生态保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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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本次活动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主办,兴化市人民法院、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共同承办。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广洲,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毛冠,渔业渔政处处长高春荣,执法支队支队长马光辉,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李向前,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剑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成广进出席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等一同参与,共同见证这场兼具法治意义与生态价值的公益行动。
上午9时30分,活动正式启动。兴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剑峰发表致辞,全面回顾了近年来泰州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护航长江生态保护的坚实实践与丰硕成果。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广洲宣布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开始,参与人员有序配合,共同开展放流作业。
“以前是撒网捕鱼,如今是放苗护江。”省人大代表、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屹峰表示。活动现场,120尾中华鲟——这一在地球上繁衍了1.4亿年、被誉为“水中大熊猫”的珍稀物种,2000尾素有“亚洲美人鱼”之称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以及2000尾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淡水鱼类长吻鮠,在工作人员的精心护送下,缓缓游入长江碧波之中。这些经过严格检疫的鱼苗,不仅承载着修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使命,更彰显着泰州以实际行动重建水域生态平衡、守护长江生命家园的坚定决心。
五年来,泰州市始终以《长江保护法》为根本遵循和有力利剑,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筑牢生态防护底线的同时,持续深耕生态修复工作:从全面禁渔为母亲河争取喘息空间,到科学增殖放流为江中生命注入新鲜活力,每一批鱼苗入江的刹那,都是对长江生物链的补充与完善,更是重建长江生命网络、推动生态持续向好的关键一步。
放流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领导一行实地察看了长江流域泰州段生态环境保护现状。最新监测数据显示,随着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地生根、见效见效,长江泰州段鱼类资源总量逐步回升,生物多样性持续改善,“水清鱼跃、岸绿景美、万物和谐”的生态画卷正在泰州江畔徐徐铺展。 图 陈戴涛 欣旭伟 摄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