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逃逸,追究刑责!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19 15:06:00
扬子晚报网3月19日讯(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陈咏)醉驾本就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人竟在醉驾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其严重性可想而知。18日,扬州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发布一起典型案例。
2月27日傍晚6点多钟,一辆电动三轮车在307县道江都区吴桥镇路段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时,后方一辆银色轿车疾速驶来,将电动三轮车撞向路边。事故发生后,轿车司机未作停留,逃离现场。民警赶到后发现,电动三轮车骑手身受重伤,地上散落着不少车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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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
记者了解到,当晚,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大桥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朋友驾驶的银色轿车车头严重变形,被弃置在江都谢桥一处乡道边,疑似发生交通事故。民警随即赶往驾驶员何某家中。面对询问,何某百般抵赖。民警当场闻到何某身上有浓烈酒味,且状态异常。通过勘查事故现场车辆水箱漏水痕迹、比对行驶轨迹,警方确认该银色轿车就是肇事车辆。铁证如山,何某对醉驾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此后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何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了238.6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经查,该起事故因何某醉驾导致车辆操作失控引发,何某交通肇事后选择逃逸,不仅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还将因涉嫌醉驾、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