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频繁漏水,开放商却已注销?丹徒法院温情调解,股东赔付 8 万元化解纠结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08 14:16:00
扬子晚报网4月8日讯(通讯员 陈怡 李欣悦 记者 姜天圣)房屋在保修期内频繁渗水,维权时却发现开发商已注销,多名股东失联,案件推进陷入僵局。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放弃简易公告送达,多方查找失联股东、深夜耐心沟通、情理法兼顾调解,最终促成股东代表赔付 8 万元赔偿款,成功化解这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为群众解决了悬置已久的 “烦心事”。
原告李某此前购买商品房后,房屋在保修期内多次出现渗水问题,开发商始终未妥善维修。当李某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却发现开发商已办理注销登记,无奈之下将该公司全体股东诉至丹徒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朱琳发现,案涉股东多为早年外地来镇投资人员,如今分散各地,原有联系地址均已失效,法院文书多次被退回,案件送达与审理工作一度停滞。
考虑到公告送达不仅耗时长久,且难以真正解决李某的房屋渗水难题,朱琳法官决定全力查找股东下落。书记员季玉婷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反复联系,针对身在广东、白天忙于生意的股东赵某,专门选择晚间 9 时后拨打电话,耐心告知案件详情、传递原告诉求。起初赵某以公司已注销为由拒不配合,经过多次真诚沟通,最终被法院工作人员的执着与负责打动,主动牵头协调其他股东,包括远在国外的大股东,并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此事。
庭审中,李某提出由被告支付修缮费用、一次性了结纠纷的诉求,赵某表示同意。为避免鉴定程序增加双方诉累、延长审理周期,朱琳法官庭后组织双方调解,从情理上劝导赵某体谅李某多年维权的困境,从法律上阐明股东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经过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如约将 8 万元赔偿款汇入法院账户,这起波折不断的纠纷顺利办结。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