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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第二批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典型案例,提醒求职者警惕两类违法陷阱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06 19:45:00

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增强广大求职者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江苏省人社厅日前公布第二批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两起典型案例。

这两类典型违法陷阱分别为: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违规收取费用;以虚假招聘为手段实施诈骗,伪造知名品牌、虚构经营资质,以“高薪”“稳定货源”“保底收入”等承诺为诱饵,诱骗求职者高价购车或支付各类费用。

案例一为某网络有限公司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案。2025年3月,某市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网络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某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涉嫌违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经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未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开展职业中介业务,累计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0742元。因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5年4月21日,某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0742元,并处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20742元。

案例二为佘某某等人虚假招聘诈骗案。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间,佘某某等人成立两家公司,伪造“货拉拉”品牌进行门头及内部装饰,营造正规运营假象。在未实际开展业务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在招聘APP上发布高薪招聘小货车驾驶员的广告,虚构具备稳定货源、固定线路和保底收入等信息,诱骗求职者以高于市场价约3万元的价格购入小货车。求职者购车后发现承诺无法兑现,要求退车时反被收取违约金或代运营费用。经统计,佘某某等人共诈骗购车差价及违约金、代运营费用共计300余万元。2026年2月,属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佘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2万元至5万元罚金。

省人社厅提醒广大求职者,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必须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无论线上还是线下经营,均需持证开展,求职者通过网络求职时务必仔细核查相关网站、平台是否已取得许可。同时,要警惕“高薪诱惑”,对“保底高收入”“零门槛高回报”等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承诺保持理性判断,切勿轻信口头承诺。求职过程中,若对方以“购车”“缴费”“押金”等名义要求转账,务必高度警惕,坚决拒绝。一旦发现招聘信息虚假、自身被骗,要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及时向人社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杨甜子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