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改装电动车时速 103.8 公里,16 岁少年撞车身亡,改装店主赔20余万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09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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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
扬子晚报网5月9日讯(通讯员 高蒙蒙 李扬 记者 朱鼎兆)淮安市淮安区一名 16 岁少年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时发生事故,不幸身亡。经检测,涉案车辆最高时速达 103.8 公里 / 小时,远超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5 公里 / 小时)标准。事发后,死者家属将提供改装服务的店铺诉至法院。近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审理认为,改装店非法提速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判令其赔偿各项损失 20 余万元。
据了解,2024年8月,小明(化名)父母为16岁的其购置一辆电动自行车。同年10月,为提升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小明前往某电动自行车修理店,要求对其车辆进行改装。该店收取预付款后,为其提供了包括更换轮胎、控制器、锂电池在内的多项改装服务。改装完成后,小明在父母的陪同下到修理店支付尾款并取回改装车辆。后来,小明在骑行过程中因车速过快不慎撞上路边护栏,不治身亡。经交警部门检测,涉事车辆最高速度已达103.8公里/小时,严重超过了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小明身亡后,其父母将该电动自行车修理店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损失。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案中,小明父母在明知车辆进行改装的情况下仍然为小明支付车辆改装费,且作为监护人未制止小明后续骑改装车辆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及损害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某电动自行车修理店在明知小明以提高车辆速度为目的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更换控制器、锂电池等改装服务,亦具有一定过错,故该电动自行车修理店应对小明的死亡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令某电动自行车修理店赔偿小明父母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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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
法官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广大消费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任何形式的非法改装,不应追求速度而忽视安全。此外,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行业的经营者,切勿为追逐利润而触碰法律红线,违规提供改装服务。(视频剪辑 张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