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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车一个多月玻璃开裂,车主要求退换被拒!镇江消协介入调解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7-10 14:29:00

扬子晚报网7月10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姜天圣)提车后一个多月,突然发现顶棚玻璃有裂纹,消费者要求退换车遭拒引发投诉。近日,镇江消协圆满调解了一起汽车消费纠纷。

消费者戴先生去年12月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一个多月后,发现顶棚玻璃有裂纹,引擎盖还有抛光打磨的现象。戴先生认为,自己以新车价购车,经销商隐瞒相关车辆情况,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要求退换车,商家只同意维修。

镇江消协认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规定明确,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可见,汽车“三包”规定对退换车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本案中,汽车顶棚玻璃有裂纹及引擎盖存在抛光打磨的情况,不涉及车辆的动力系统如发动机和变速器等,不涉及车辆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安全系统,不危及车辆安全性能、主要功能和基本用途,并未直接影响合同的根本目的,因此要求退换车于规无据。

镇江消协表示,戴先生的诉求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消费者对于新车质量要求高和对于车辆无瑕疵的心理预期。商家提出的免费维修方案,未能平息戴先生的不满。

经镇江消协协调,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原厂顶棚玻璃,并额外给予客户一定数额的关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