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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交付!镇江中院发布查封车辆交付通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7-29 17:41:00

对接名单

扬子晚报网7月29日讯(通讯员 孙彩萍 记者 姜天圣)7月29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车辆的通告》。具体如下: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责令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将已被法院查封但尚未实际扣押的车辆交付人民法院。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责令被执行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名下已被查封但尚未实际扣押的车辆主动交付至辖区各法院执行局,或与执行法官联系后交付至指定停车场所。

二、逾期未交付车辆,且未书面报告或虚假报告无法移交事由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相关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

三、如经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仍拒不交付车辆,或者存在隐藏、转移、故意损坏车辆,或者无偿转让车辆、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车辆等其他拒不执行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通告期内主动交付车辆并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执行法院将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依法予以从宽处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积极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下落及其他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