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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长江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发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9-13 19:46:00

近日,扬州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新版《扬州市长江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原2008版预案予以废止。本次预案修订工作立足长江大保护工作要求,紧密结合长江扬州段通航、危化品运输和水域环境风险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长江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为防范化解船舶污染风险、守护长江水域生态安全提供制度支撑。

长江扬州段航道条件复杂,船舶通航密度大,危化品运输常态化,沿线分布多处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目标,船舶碰撞、搁浅、泄漏、火灾等次生污染风险突出。2008版预案实施多年,部分处置流程、部门职责、事故分级已与现行法律法规、应急处置现实需求不相适应。

扬州海事局充分发挥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能,把预案修订作为落实《长江保护法》、完善水上应急管理体系的重点任务。系统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等最新法规政策,复盘辖区船舶污染险情处置经验,全面排查航行、停泊、作业三类场景船舶污染风险源,形成风险分析专题材料,明确预案修订的总体思路、重点调整内容,强化多方协同,广泛征集意见,严谨完成预案编制工作。

新版预案对标国家、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最新规范,实现多方面优化提升。理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权责分工,厘清市、县两级应急力量调用规则,健全应急组织模式。细化分级响应处置,完善船舶污染事故四级事故分级、四级预警、四级应急响应一一对应机制。细化事故报告、评估、预案启动、响应对策、终止响应全流程,明确人身安全优先,兼顾生活用水、生态敏感区的保护次序,对油类、危化品等不同理化性质污染物分类制定围控、回收、清除处置方案,补充沉船状态、岸线清污、危化品船舶火灾专项处置措施。健全后期处置与保障,细化污染损害、清污费用的取证索赔工作要求,完善应急物资、资金、通信、交通、医疗、治安、技术七大保障措施,明确应急演练、培训、预案动态修订监督管理要求,规范社会清污力量、港航企业应急义务。新版预案同步配套应急指挥体系结构图、应急处置流程图、成员单位通讯录等附件,实现组织架构、处置流程、联络清单一目了然。

据介绍,扬州海事局将以新版预案实施为契机,统筹组织实战化应急演练,围绕危化品泄漏、沉船溢油、船舶火灾次生污染等典型场景,开展多部门联合应急演习,检验预案实操效能,持续优化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升长江扬州段船舶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长江扬州段安全与防污染形势持续稳定保驾护航。通讯员 扬海轩 刘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成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