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国殇砺锋芒|今天十点,在当年审判日本战犯的地方,人们为遇难同胞默哀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13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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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现场
钟山宾馆黄埔厅,是励志社大礼堂旧址,也是当年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所在地。
12月13日上午,这里举办一场医学会议。十点钟,会议中断,与会人员全体为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30万同胞默哀。
据地方史学者、南京社科院邓攀老师介绍,战后中国为审判日本战犯,在全国一共设立了10处军事法庭,分别位于沈阳、北平、太原、济南、徐州、南京、上海、汉口、台北和广州,负责审判乙、丙级日本战犯。甲级战犯,由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审判。
南京的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于1946年2月成立,少将军法官石美瑜任庭长。
南京法庭成立后,主要目标就是审判参与南京大屠杀的重要战犯,但拟定的战犯名单中,南京大屠杀元凶、指挥华中方面军攻陷南京的松井石根由东京法庭审判,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因皇室身份被盟军总部豁免,第十军司令官柳川平助、第十六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已经死亡,其他战犯要等待引渡,或不知下落。
因此,最先审判的是在中国被捕的其他战犯,如侵华急先锋酒井隆。他1928年就制造济南惨案,杀害中国军民6000多人,后起草分离华北、犯我主权的何梅协定,占领广东、香港期间犯下纵兵屠杀、强奸、抢劫等罪行,1946年8月,酒井隆成为被判死刑的第一号日本战犯。
这时,大屠杀相关的乙级战犯只有柳川下属第六师团长谷寿夫被引渡到南京。他对自己的罪行百般抵赖。
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等机构,已广泛收集数以千计的日寇罪行证据,并在雨花台发掘了5处丛葬地,把受害者头骨摆上了法庭。最后确认日军在南京大规模集体屠杀共有28案19万多人;零星屠杀有858案约15万人,总计屠杀达30余万人。这是首次从法律层面确证了南京大屠杀的罪行事实。
相关罪证递交了东京法庭,为松井石根等的判决提供了关键依据。南京大屠杀成为经过司法程序被国际法文件确认的日本二战战争罪行之一。
松井石根、谷寿夫都被判死刑,在雨花台行刑时,9万市民到现场观刑。
1947年,南京大屠杀丙级战犯先后被引渡到南京。包括进行百人斩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野田毅,属于中岛今朝吾的第十六师团。屠杀南京市民300余人的田中军吉,属于谷寿夫的第六师团。他们均判处死刑,同一天在雨花台处决。
邓攀告诉记者,从1946年到1949年,南京法庭审理的日本战犯案件共有200余案。判处死刑8人,终身监禁2人,有期徒刑14人,无罪释放2人。
邓攀说,可以说,这是一场正义的审判,也是一场迟来的审判,对于南京大屠杀已经迟了十年,还是一场没有结束的审判,当年有人逃脱了审判,如今有人仍妄图翻案,所以这段历史我们必须时刻重温和铭记。
实习生 刘伊淞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