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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守护南京人稳稳的幸福② ▏护航特殊群体,从单一协议到多元定制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23 22:24:00

意定监护是民法典确立的重要制度,更是保障独居人士、失能失智群体、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核心举措,意定监护公证的发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二十年来,南京公证服务拓展民生保障领域的生动缩影。从过去没有专门制度支撑、群众无从办理,到如今专业化、规范化、全流程护航,为特殊群体搭建起坚实的保障屏障。

公证让独居人士“一个人告别”不慌张

前不久,39岁单身的林女士来到公证处诉说了自己的困扰。她一直选择独居,总说“想一个人生活,也想安静地离开”。然而最近一件事让她彻夜难眠:多年独居的姑姑在家中猝然离世,无人知晓,等发现时,家中不忍直视。若有一天自己也这般悄无声息告别,谁来料理身后事?那些未说尽的心愿又该如何安放?料理完姑姑的丧事,这份对“孤独离世”的隐忧,让她陷入焦虑。未来如何体面与世界道别?得知公证可以提前规划身后事,急忙来咨询。通过交流,公证员读懂了她的不安,了解她的需求后,为其量身定制了一套包括意定监护、生前预嘱、遗嘱公证在内的公证“三件套”。通过意定监护公证选定靠谱的人或机构,在失能失智后由选定的人照护自己的生活和监管自己的财产,从法律上固化她真实意思和证明监护关系;为她办理生前预嘱公证,锁定医疗自主,对于临终的个人医疗意愿(如拒绝过度医疗)提前经过公证方式进行选择和说明;办理遗嘱公证,明确财产日后的归属,凭借公证程序、法定效力和工作机制,有效证明遗嘱分配财产的意愿,防范亲属质疑和争产,将来从容体面告别。

从单一的协议到综合性法律服务

公证法实施初期,意定监护制度还没有提出,特殊群体的晚年监护只能通过其他协议进行。家住南京鼓楼区的陈老先生,终身未育、晚年独居,身体日渐衰弱后想指定亲侄女照料自己的生活、打理财产,可谁能证明双方的约定?他只能私下和侄女签一份手写协议,可这份协议有多大的法律效力相对弱,一旦出现赡养纠纷、财产争议,难以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还有不少“老养残”家庭,父母年迈后担心自己离世后,残疾子女无人照料、财产被他人侵占,却找不到专业的法律途径兜底。彼时,公证行业没有统一的意定监护办理规范,独居人士、失能群体、残障人士的晚年生活和人身财产权益缺少一份坚实的守护。

2012年,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提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在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本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职责‌,该制度在2017年的民法总则中得到扩大,意定监护从“老年专属”转向“成年普遍适用”‌,2021年,民法典正式确立意定监护制度。随着公证法深入实施,加之意定监护制度的确立,南京公证行业快速响应,成为全省意定监护公证的标杆。南京意定监护公证从无到有、从零散办理到规范化运营,办案手段和服务模式持续升级:公证员量身定制意定监护协议,明确监护人的人身照管、医疗决策、财产管理等职责范围,细化权利义务,杜绝权益侵害;办理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核实双方真实意愿,确保监护协议公平合法;针对独居老人、“老养残”家庭、丁克家庭等不同群体,推出“意定监护+遗嘱+财产监管”的组合公证服务,全方位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多起经典案例彰显温度与担当

秦淮区的王阿婆,儿子患有智力残疾,老伴去世后独自照料儿子多年,担心自己年迈失能后儿子无人照顾,来到南京公证处咨询。公证员为其量身定制方案,办理意定监护公证,指定社区居委会作为监护人,同时办理遗嘱公证,明确财产由儿子继承,并设定财产监管条款,防止财产被侵占,彻底解决了王阿婆的后顾之忧。如今,南京意定监护公证办理量逐年攀升,服务覆盖独居老人、残障人士、重病患者等各类群体,公证员不仅办理公证,还提供后续法律指引、监护履行监督等延伸服务。

《公证法》实施二十年来,护航特殊人群,从“单一办证”到“全流程保障”,用专业的公证服务,为特殊群体撑起法治“保护伞”,彰显了公证行业的民生温度与法治担当。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季宇轩 任国勇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