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以“拒执必惩”兑现“真金白银”,9起典型案例曝光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20 15:13:00
5月20日,南京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全市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下称“拒执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9起典型案例。记者获悉,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拒执犯罪案件123件180人,其中数罪并罚最高刑期达4年以上,释放出“拒执必惩”的强烈信号。
打击“组合拳”:力度、范围、路径三重升级
南京政法机关严格落实“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探索具有南京特色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路径。据介绍,当前打击呈现三大特点:力度更猛,非法处置财产、暴力抗执者坚决判实刑;范围更广,从转移财产等显性拒执,延伸至消极避执等隐性行为;路径更宽,近三年支持31名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打通“私力救济”渠道。在维权服务方面:24小时热线+专窗受理,让拒执行为“无处遁形”,切实把胜诉当事人的“纸面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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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九类拒执行为触碰法律红线
秦淮区法院办理的转移财产案中,被执行人汤某某拖欠131万余元债务,却在收到另案执行款17.4万元、卖车款4.8万元后,将钱转至案外人账户;其名下房屋拆迁获补偿143.3万元,仍委托第三方代收规避执行。最终,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汤某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典型的‘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自诉程序让债权人不再被动等待。”秦淮区法院法官表示。
建邺区法院办理的虚假诉讼“逃债务”案中,张某某为逃避债务,与杨某某串通虚构百万借款合同,并以三处房产设立虚假抵押,通过诉讼拿到民事调解书参与分配。法院再审撤销调解书后,以虚假诉讼罪判处二人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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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法院办理的暴力抗执案中,被执行人明知房产被查封,竟砌墙封门、焊钢条阻碍执行;雨花台区赵某某在强制迁让时暴力抗法,致3名工作人员轻微伤。“司法权威不容挑衅!”两案被告人均因拒执罪被判刑。
六合法院办理了一起隐形拒执“软对抗”,同样入刑。被执行人徐某明知安置房已具备选房条件,却故意拖延不参与,导致法院无法执行。法院多次协调提供便利后仍拒不配合,最终以拒执罪获刑。“消极不作为也是拒执!”六合区法院指出,此类“软对抗”行为同样触犯刑法。
务工工资要优先保障。被执行人杨某某拖欠60名工人劳务费77.78万元,却通过微信、其子账户转移资金21万余元。杨某某因拒执罪被江宁区法院判刑。
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查封的财产。被执行人孙某车辆被溧水区法院查封并贴封条,徐某某竟撕毁封条、破坏锁具将车藏匿。最终,徐某某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判刑。
此外,栖霞区丁某私自转让拆迁房产获利103.5万元却拒不还债,江宁开发区曹某某利用他人账户转移115万元工程款用于高消费,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