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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持不同“遗嘱”打了五年继承官司,高院再审厘清多重遗嘱冲突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13 19:38:00

分家析产往往牵扯多重家务事,弄不好亲姐妹也会对簿公堂。南京鼓楼区的沈女士就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她的父母先后去世,她与家里其他姐妹各持不一样的遗嘱,最后只有诉讼解决。诉讼历经一审、二审、再审,近日省高院定分止争,采纳了沈女士手中的公证遗嘱。

沈女士的官司打了五年,结案后,她立即给南京公证处打电话感谢该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员张媛,并一再表示,正因为公证员为其父亲办理的遗嘱公证专业性强、公证笔录细致、证明力强,她才得以胜诉。

据了解,沈女士的诉讼较为复杂,涉及其父母自书遗嘱、公证遗嘱、赡养老人、存款保管支出、医疗费用等多重家事法律问题。早在十多年前,沈女士的父母都健在时,就留有手写遗嘱和家庭协议,对遗产分割作了交代,大致内容是把房产留给沈女士的其他姐妹。后来,沈母先离世。两年后,沈女士的父亲单独在南京公证处重新立有公证遗嘱,表示将他所有的房产份额留给沈女士继承。次年,沈父去世,沈女士和其他姐妹为父母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其他姐妹主张按照父母生前自书遗嘱和家庭协议分割遗产,沈女士主张按父亲公证遗嘱分割。其姐于2021年向区法院提起诉讼,后该案又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判决沈女士继承50%,其他姐妹继承50%。

沈女士均未完全胜诉,她向省高院申请再审。高院法官仔细梳理了该案的各种证据,并将遗嘱公证的卷宗及录音录像当庭公布,其中公证卷宗记载了沈女士父亲关于其姐妹对待父母情况的重要事实,成为支持公证遗嘱及分割遗产的有力证据。再审采信了公证遗嘱,查明自书遗嘱存在瑕疵,改判沈女士继承75%。

南京公证处一级公证员卞红志向记者表示,沈女士的遗产案件比较典型,其中涉及多重家事法律关系,并非一份公证遗嘱能够完全解决。公证员建议,公民遗产事务要尽早规划,尽量咨询公证员、律师等专业人士,相关遗嘱、协议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子女为老人保管存款和代为支出情况下,最好留下凭证和账目记录。老人最好在身体状况较好的情况下,预先签署委托或意定监护协议,指定某子女专门管理财产,避免子女之间发生误会或纠纷。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卞红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