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占道经营霸占城市“文明”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8-21 18:33:00
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摊贩们的身影随处可见。他们为城市增添了烟火气,满足了市民的一些生活需求,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管理难题。
2025年7月,太仓市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接举报,反映有人经常在印溪南路擅自摆摊设点。经执法队员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潘某在道路旁边摆摊贩卖凉皮、凉面、鸡排等食物,摆摊工具是一辆三轮车,车长1.5米,宽1米,面积约1.5平方米左右,周围不时有行人聚集,过往车辆不得不绕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当事人潘某称从厂里退休了在家没事干,看此地人流量多,所以擅自在路边摆摊卖食物,此前执法队员曾多次劝阻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仍存侥幸心理设摊占道经营。
执法队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物品进行暂扣并做出行政处罚。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市容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广场、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经营的,可以依法扣押涉案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擅自占用道路在货运车辆上兜售物品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道路不是摆摊场地,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等,对自己以及过往车辆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讯员 顾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