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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联动!昆山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成功办理首起文旅领域违法案件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2-02 16:56:00

近日,昆山开发区成功办结一起跨市旅游投诉案,对某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该案是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办理的首起案件,不仅实现了该领域执法“零突破”,更是昆山开发区在跨区域协作、闭环处置、案件办理等方面开展的一次全流程基层创新实践。

2025年12月,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违法线索移送函:苏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昆山开发区)组织的“常州出发至千岛湖三天两晚”的旅行团涉嫌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且旅游行程体验差,导游服务态度差。

该起“跨省移交”案件受理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高位协调,第一时间抽调骨干人员成立办案组,赴常州开展调查、取证、协调等全流程工作。

本案涉及旅行社注册地和案发地分属不同省市,取证难度大,涉及跨区域执法和调查协调成为案件推进的关键障碍。办案组辗转昆山、常州市进行调查取证,在两地文广旅游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信息共享、线索互传、证据互认”的绿色通道,明确案件证据移交标准与协作配合事项。两地文广旅游部门也积极协助联系涉事企业和游客等相关当事人,提供案件线索和专业指导,彰显了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的合力。

经近2个月的调查,该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一事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给予该公司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次处罚保障和维护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警示涉旅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临近春节文旅旺季,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包含旅游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旅游保险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的合同。对自愿参加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也应与旅行社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相关事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於苏云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