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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要恢复毛坯,真恢复又不让!苏州商户退租天虹门店陷“死循环”,万元押金难讨回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01 09:59:00

“合同逼我拆,现场不让动,最后反手扣我钱——这不是明摆着‘碰瓷’吗?”近日,苏州商户李先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其在工业园区天虹金鸡湖店租铺做餐饮,退租时遭遇商场一系列“双标”操作。商场方面先是口头强行制止其按合同恢复毛坯,待其撤场后,却又翻脸以“未按合同恢复毛坯”为由,拒退1万元装修押金,甚至连2000元POS机押金和500元人员保证金也一并“吞”下。

非自身原因整改,验收合格却遭拖延

据李先生回忆,2025年10月,他与天虹商场(金鸡湖店)签约租下56平方米门店。因接手的是上家遗留的硬装,商场不仅收取了5000元折旧费,还要求缴纳1万元装修押金,并承诺“验收合格即退”。

谁料装修验收环节便生波折,商场列出的十几条不合格项,多为上家商户遗留的问题。为达到验收标准,李先生无奈额外花费5000余元完成整改,终于在去年12月拿到装修验收合格报告。本以为能顺利拿回押金,可商场却以“走流程”“领导未批”等理由一再拖延,退款事宜始终没有下文。

商场承诺15个工作日后就会退还押金

合同要求恢复毛坯,实操中却被“强行留妆”

因经营惨淡,李先生于去年12月提出提前退租,并足额赔付了3.7万余元履约金。双方约定今年2月15日前完成撤柜,合同明确标注“需将租赁部位恢复至毛坯状态”。

李先生透露,在准备撤柜前,他曾专门询问商场工作人员如何执行“恢复毛坯”条款。“他们明确告诉我,这是‘走形式’,实际上为了商场整体美观,严禁拆除装修。”

目前店铺门头装修仍基本保持原状

商场还对撤柜搬离作出明确要求:仅允许商户带走冰箱、油烟机、燃气灶等可移动电器,橱柜、吧台、门头、广告位等硬装和固定装修,一概不能拆除,甚至连李先生可重复使用的广告牌,商场也明确禁止其动拆。考虑到后续退款事宜,李先生按商场的口头要求完成了撤柜。

退款协商屡遭商场反悔,说好的“退一半”也不认了

让李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待他按要求撤柜后再次前往商场索要押金时,商场却突然翻脸,彻底否认此前的所有口头约定,硬拿租赁合同中的“恢复毛坯”条款说事,以李先生“未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毛坯房”为由,拒绝退还1万元装修押金。同时,其缴纳的2000元POS机押金、500元人员保证金,也被商场以各种理由拖欠至今。

李先生至今仍没有收到押金

“这完全是偷换概念!”李先生指出,装修押金本应在验收合格时退还,且合同中并无“未恢复毛坯即扣除装修押金”的条款。商场现在的做法,实质上是将“恢复原状”的义务与早已到期的“装修押金”强行捆绑。

3月25日,在警方与物业的多方协调下,商场曾一度松口,同意先退还6500元,剩余款项作为后续拆除保证金。然而,当李先生前往兑现时,商场再次反悔,不仅拒退押金,还以“上一家都没退”为由搪塞。李先生推测,这或许与他撤柜后转至同品牌石路店经营,“打了原商场领导的脸”有关。

商场拒回应无说法,律师:商场行为违反诚信原则

针对此事,记者前往工业园区天虹金鸡湖店招商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但记者询问细节时,对方又以“不接受采访,无可奉告”为由拒绝回应。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胡文浩律师指出,李先生按商场口头指令保留装修,已履行了义务。商场在明确禁止商户拆除装修的情况下,又援引书面合同“恢复毛坯”条款克扣押金,构成了法律上的“矛盾行为”。

李先生向商场支付装修押金、POS机押金等费用

同时,李先生已完成装修验收并足额赔付提前退租违约金,在无其他违约情形的前提下,商场应无条件退还装修押金、POS机押金和人员保证金。

记者手记:警惕租赁市场的“押金刺客”

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租赁市场中频现“押金刺客”,房东或商场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合同条款的模糊地带,在退租环节设置障碍。

在此提醒广大商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务必细化“恢复原状”的标准,对于出租方的口头承诺,应通过录音、微信确认等方式留痕,避免陷入“口说无凭”的被动局面。

目前,李先生正筹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问政江苏见习记者 赵旭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