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苏 > 无锡

虚假陈述想更多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被法院开万元罚单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14 18:33:00

本是依法诉讼维权,却因贪图更多赔偿,隐瞒、虚构事实,企图干扰司法裁判,等到被罚款才后悔。在无锡,出了交通事故的老刘,为了多赔钱,竟谎称要赡养已去世多年的老父亲!

2024年8月,老刘因交通事故被小唐撞伤,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老刘遂将小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宜兴法院。之后,在看到赔偿清单中“被扶养人生活费”一项时,老刘动起了歪脑筋。

为了获取更多保险赔偿,老刘竟隐瞒了其父早已去世、户口尚未注销的关键事实,向法院提交了其父作为户主的户籍证明,谎称自己还有父亲需要扶养,以此向被告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企图误导法院作出错误判决。

但当承办法官要求老刘提交其父农保流水佐证时,他却谎称父亲未交农保,甚至与家人串好证词,谎称父亲外出旅游不在家。不过,这样拙劣的谎言自然经不起检验,很快就被戳穿。

承办法官经过调查核实,发现老刘父亲已于十多年前亡故。就案件来说,老刘的行为属于虚假陈述,是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从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据此,法院依法对老刘作出罚款1万元的司法处罚。

法官称,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有虚假陈述、隐瞒真相等扰乱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个人予以人民币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予以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或予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法庭不是“演艺圈”,任何试图通过虚假陈述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终将付出相应法律代价。民事诉讼虽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但绝不允许滥用诉讼权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