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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送个礼物办手机卡?通信运营商门店负责人售卖“黑卡”,沦为“诈骗帮凶”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15 18:51:00

“您好,我们是市公安局的,现查到您已涉嫌洗钱!”家住无锡的赵女士有一天突然接到自称公安机关的电话,顿时六神无主,并为了“配合调查”,前后将2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转入对方所谓的“安全账户”,最终血本无归……

当地警方追查发现,骗局背后还有一条窃取个人信息、制作、贩卖、收购“黑电话卡”的“黑色产业链”:由通信运营商员工开设的“黑卡工作室”利用工作之便,非法采集个人信息10000余条制作电话“黑卡”倒卖到东南亚等地,被境外犯罪分子用于电信诈骗,仅此一次便骗得2000余万元。

近水楼台的“生财之道”

夏某是无锡市某通信运营商营业厅门店负责人,2018年,他觉得营业厅业务量太小收入有限,便又租门面开设工作室,研究起了“另类”的“生财之道”。

2019年2月,夏某听说了一种获取人员信息的“擦边”方式:依托人力中介公司利用招工便利,获取招聘人员身份信息后私下录入系统,实名认证,再利用运营商系统平台将这些公民信息录入系统进行信息采集,进而写电话卡。由于中介公司普遍人流量大,卡主信息充足,开卡数量很大,获利前景颇丰。夏某当即拍板,为工作室揽下这项“开黑卡”的“新业务”,并与自己任主管的某通信运营商营业厅合作,支付购新卡费用和押金后,由夏某工作室员工利用营业厅提供的办卡系统、员工账户、空卡系统办卡。

这样一来,既能完成开新卡业务指标,还能按新卡后续消费按比例得到返利,一举两得。

小礼品“包装”线下“地推”

很快,夏某聘用丁某某为“开卡人”,在入职体检中心、中介公司等地,现场以“仅仅冲业绩”“后续会注销不会开卡”等借口,同时赠送小礼物,对应聘人员拍照并留存身份证信息,后丁又将此项业务“外包”给梁某某。

事后,由夏某对丁某某按开通电话卡数付酬。夏某工作室则负责具体手机写卡以及激活事宜,通过将工作室员工拉进自建的“写卡人”微信群,每天用群里公布的运营商员工账号登录系统平台,录入客户信息。工作室需核对当天每个群开卡数据,再汇总上报给夏某。其工作室团队中各司其职,查询、购号、改串、写卡、跑流量、清点卡数等都有专人负责。

期间,梁某某等人又在网上纠集他人,在营业厅或到农村集市摆地摊,用送肉包、馒头、大豆油等小礼品等手法,非法采集全国各地人员开卡信息,通过夏某工作室提供的系统工号和密码,将非法收集到的人员信息录入开卡采集系统,然后由夏某工作室在无锡窝点负责制卡并激活。

其实夏某明知,正规办理手机卡无需额外费用,而找丁某某违规采集信息,相当于花钱购买客户信息,用于开通手机卡出售牟利。所谓“地推”人员采集客户信息时,被采集身份信息者对手机卡后续处置更是毫不知情。至于如此大费周折之后,做好新卡到底如何出售,夏某自有打算。

东窗事发后闻风而逃

不久,夏某来到云南边境寻找“销售渠道”,先后在柬埔寨金边等地找了几家当地需要购买新电话卡的客户。约定以每张新卡90元-100元人民币售价出售,后陆续将新做的手机卡由快递中转寄到境外。

从柬埔寨“考察”回来,夏某随即安排董某某对接出售手机卡业务,并用两家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无锡的运营商公司签订协议帮助办理手机卡业务。后将这些“实名不实人”手机卡贩卖至菲律宾、柬埔寨等境外地区,涉案金额约200万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

其实,对于这些手机卡大量贩卖到东南亚地区后到底会被什么人使用,夏某心知肚明,在出售手机卡时都会做好记录。2019年底,夏某得知从工作室卖出的一张电话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觉得东窗事发慌忙逃窜海外。

2020年1月6日,夏某联系朋友找了两名司机和一辆小轿车,并提供下家号码联系偷渡出境一事,经与蛇头联系,对方让夏某到云南西双版纳后乘坐指定出租车,找对接人安排其偷渡出境。当晚夏某离开无锡一路狂飙30个小时直奔云南西双版纳,找到接应出租车,在口岸附近小旅馆稍作休息后,次日凌晨5点便乘三轮车到边境线附近,步行偷渡到老挝。

辗转多家华人小旅馆后,夏某付给对方偷渡费用5000元,再花2万余元人民币逃窜至泰国、柬埔寨、菲律宾等地,直到投案回国。

全链打击同时诉源治理

案发后,该案同案犯丁某某、梁某某等人先后于2020年1月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而犯罪团伙负责人夏某则偷渡潜逃至菲律宾。

2025年1月初,经公安机关工作,夏某回国投案。2025年2月1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滨湖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官调取聊天记录、资金去向等电子数据,在捕后阶段继续引导公安机关补充相关合同、梳理转账记录,并根据夏某提供的线索,及时追缴违法所得。

同时,滨湖区检察院强化诉源治理,针对涉案通讯运营商及其相关营业厅、代理商存在盲目追求开卡数量指标,缺乏事前监督,对代理商的监管落实不到位,不法分子利用代理商权限肆意开卡转卖,导致部分“实名不实人”的黑卡流入诈骗犯罪团伙的问题,该院及时向涉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

2025年9月,经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对该起重大“黑卡”案中潜逃境外多年的主犯夏某起诉,当地法院近日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81万元。

滨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颖受访时表示,侵犯公民信息犯罪往往呈现链条化、产业化特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这种链条式犯罪上游窃取信息,中介购买加工,下游运营获利,检察机关通过深挖上下游犯罪,实现了全链条精准打击。同时,相关企业应堵塞漏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合规经营体系,从源头强化公民手机卡号及个人信息安全。

胡颖也建议公民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社交平台谨慎分享生活细节,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该院副检察长胡颖说。

通讯员 郭筱琦 朱卓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