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掰手腕致骨折,对方该担责吗?法院:“自甘风险”,不用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28 17:01:00
学生课间活动玩掰手腕,结果一方受伤骨折,那么,对方该承担赔偿责任吗?近期,这样一起案件在无锡法院进行了判决。
小冯与小刘都是无锡一中学初中三年级的学生。某日课间休息时,班内小杨等男同学围坐在一起掰手腕,小冯、小刘也参与其中。
期间,应小刘邀请进行比试时,小冯手腕受伤并晕倒在地,随即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小冯左肱骨干骨折,并进行了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手术。与小刘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小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无锡市新吴法院经审理认为,掰手腕是一种比拼臂力和腕力的运动,对抗性强,且存在手臂骨折、肌肉损伤的可能,属于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事发时小冯、小刘均已年满15周岁,对掰手腕活动潜在的危险具有认知和预见的能力。小冯在面对小刘邀约时自愿迎战,属于自甘风险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自甘风险情形下如认定构成侵权,则需进一步证明小刘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庭审中,小冯关于事发过程的陈述前后不一,其申请的证人小杨也拒绝出庭作证,加之掰手腕本身即存在受伤的风险,因此无法证实小刘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小冯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自甘风险”的立法本意是在文体活动中合理界定参与人的责任边界,既不让正常参与活动的行为动辄得咎,也鼓励大众在知情和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校园中掰手腕等自发的游戏活动,有助于缓解学习压力,增强体质,培养勇于挑战的品格。家长如因个别意外事件而过度担忧、排斥此类活动,无异于因噎废食,不利于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但强调自甘风险并非是对校园安全责任的免除,学校应对此进行正面引导与规范,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潜在风险,掌握自我保护技能。
通讯员 徐贞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