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招聘货运司机实为“套路运” ,两人获刑五年到十年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07 19:38:00
“购车即可获取稳定物流订单、高薪收入”这样的招聘广告是否很让人心动?小心了,天上不会掉馅饼!宜兴法院近日依法审结一起“套路运”诈骗案,对虚设空壳公司以虚假广告诱骗求职者高价购车的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到五年不等及罚金十余万元。
2023年8月,张某、孙某成立某物流公司,在没有固定物流业务也没有固定仓库的情况下,竟在招聘网站发布“招聘货运司机、货源稳定、不装不卸、月薪过万、五险”等信息。张某二人以“购车即可获取稳定物流订单、高薪收入”为噱头,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或朋友介绍等方式邀请咨询人员前来应聘。
之后,再通过事先准备的“话术”接待求职者,声称只要购买或者租赁车辆成为公司司机,即可获取公司提供的稳定物流订单并获得高薪。许多求职者信以为真,同意通过贷款、全款方式购车或者租赁车辆等方式入职物流公司。
张某、孙某在明知求职者可贷款金额、租赁预付款足以覆盖车款、租赁实际预付款的情况下,根据求职者征信可获取的贷款上限,通过虚设购车首付款或租赁预付款等来设定车辆售价,再以收取“技术服务费”等方式获取差价从中牟利。
但完成购车后,该物流公司仅偶尔推送第三方平台零散公开的货运订单,根本无法兑现高薪及稳定货源的承诺。购车者发现自己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报案。2024年10月,张某、孙某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5年8月,当地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将张某、孙某向宜兴法院提起公诉,宜兴法院于2026年6月审理终结。经查,张某、孙某等人成立物流公司仅办理了营业执照,公司的盈利并非源于正常运输业务或者运输服务佣金,主要是通过应聘司机购车时的虚高差价来获利。截至被抓获时,二人已骗取38名被害人,涉案金额97万余元。
庭审中,张某、孙某辩称其发布的虚假广告属于广告引流手段,购车均是自愿交易,不构成诈骗。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孙某成立的物流公司是无稳定货运关系的空壳公司,盈利并非源于运输服务佣金,而是通过应聘司机购车时的虚高差价获利,主观上没有履行“提供货源稳定”的真实意愿,具有明显欺诈故意。
客观上,二人以“月入过万”等虚假承诺诱骗求职者面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购车能获得高薪工作,进而处分财物遭受损失,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因此,被告人张某伙同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应分别予以惩处。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官受访时表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运”诈骗,通过利用求职群体急于就业心理设置骗局,欺骗性强、隐蔽性高。广大求职者应聘时应保持警惕,入职前应主动核实企业有无经营资质、实际场地、真实业务及用工情况。凡是要求先购车、租车才能入职的招聘,均需高度审慎,切勿因高薪承诺而轻易背负贷款。
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条款,关于薪资、货源等口头承诺应纳入书面合同。如遇被骗,应及时妥善保存招聘广告、聊天记录、合同文件、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并立即报警维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