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车后排座放平拉货出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商业险获法院支持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0-09 14:55:00
有些车主为了拉货方便,会把私家车后排座椅拆掉,觉得“能装就行”,而且认为自家的车怎么装都没问题。但这种看似省事的做法,一旦出了事故,可能面临商业险被拒赔的风险……
宜兴法院近日就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车主因将家用车改装后长期用于运输货物,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未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拒赔商业三者险获法院支持。
2023年11月,宜兴市民毛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左转弯时与冯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冯某受伤,交警认定毛某负全部责任。经确认,该车登记所有人及投保人均为谈某,保险单载明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车”,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
经查,谈某在该市从事自动售货机运营工作,长期使用该车运送饮料等货物,且早在2020年7月就将车辆核定7座中的后两排座椅全部拆除,便于装载货物。事故当时,毛某正是根据谈某安排,驾驶该车前往仓库取饮料用于自动售货机补货。事故后,冯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辩称,案涉车辆已改变使用性质,从家庭自用改为长期载货,且私自拆除座椅,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未告知保险公司,商业险应予免赔。谈某则认为,车辆一直在保险公司投保,此前理赔时工作人员也未告知不能理赔,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车辆用途已从家庭自用长期变更为自动售货机运输货物,且拆除座椅用于装货,影响了车辆安全性。该案中,谈某将客车拆除座椅长期用于载货,安全隐患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存在,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毛某系在向谈某提供劳务过程中致人损害,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责任应由接受劳务一方即谈某承担。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保险范围内免除赔偿责任,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8.16万元;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谈某赔偿1.8万余元。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很多车主有个误区,觉得自己的车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拉点货、拆个座椅不算什么大事。但保险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双方对风险评估的合意,家庭自用车的保费标准是依据“日常代步”的风险等级来计算的,而长期载货、拆除座椅改变了车辆的重心和安全性,出事概率明显更高,风险等级完全不一样。
如果车主没有把这些变化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没有机会重新评估风险或调整保费,法律允许保险公司在此类情况下拒赔正是为了保护这种对价平衡。实践中,跑网约车、送货、摆摊、长期拉货等“家用车商用”的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法官提醒大家,如果确实需要用车拉货或跑业务,应当及时到保险公司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并补缴相应保费,别为了省几百块钱,付出更大代价。
通讯员 葛桑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