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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春秋假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

来源: 宿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2026-02-09 16:38:00

2月9日

市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学校(1~9年级)

春秋假时间安排

其中

2026年春假:4月1日至4月6日

2026年秋假:11月14日至11月18日

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春秋假时间正式确定,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施行。春假、秋假各设3天,通过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分别形成6天、5天小长假,兼顾学生劳逸结合、家庭出行规划与消费活力激发,切实落实国家及江苏省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的部署要求。

据悉,设置春秋假是响应国家及省级政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25年9月,商务部等九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提出“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2026年1月,江苏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进一步发文,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明确从2026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具体放假时间由设区市、县(区)结合实际确定。

政策出台后,宿迁市教育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结合本地教育教学节奏、气候特点及家庭需求,拟定了“中心城区统一、三县同步执行”的春秋假方案。方案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11个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部分义务教育学校的意见建议,获得各方一致赞同,确保方案科学可行、贴合实际。

方案核心亮点在于精准规划春秋假时段,实现“短假变长假”的便民效果。其中,春假安排在每年清明节假期的前3天,与清明节法定假期相连,形成6天连休小长假(2026年春假为4月1日至4月6日)。“这一安排充分考量了春季学期的假期分布与季节特点。”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春季学期每月均有法定节假日,3月学生刚适应开学节奏,“五一”假期时长充足,端午节则恰逢中高考备考关键期,而4月正值春暖花开、气候宜人的时节,6天连休既能让学生在高强度学习后调整休息节奏,也为学校组织户外实践、研学旅行,以及家长陪伴孩子出行创造了充足时间,同时助力激发本地文旅、消费等服务行业活力。

秋假则定于每年11月第三周的周一至周三,与前一周周末连休,形成5天连休小长假(2026年秋假为11月14日至11月18日,以后逐年类推,编入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学期行事历,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此举可以解决国庆长假至次年元旦期间长达两个半月的“假期空白期”问题,将有效缓解学生连续在校学习的疲倦感。同时,11月上旬多为义务教育学校期中考试时间段,秋假安排在考试结束后,能帮助学生缓解考试焦虑、调整心态;且此时正值秋冬交替,气候舒适宜人,避开了旅游出行高峰,更利于开展亲子研学、户外探索等活动。

下一步,宿迁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发改委、文广旅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春秋假配套保障措施,统筹做好假期安全、研学实践、校内托管等服务工作,切实让春秋假真正惠及每一名学生、便利每一个家庭,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让政策红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