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行政机关一审被判“重新作答”“公开信息”,三年累计49件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6-13 21:38:00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基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月13日,江北新区法院发布近三年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以便更好的保障群众知情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对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
群众知情权需求上升,案件数量稳步下降
江北新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熊文超介绍,2022-2024年,江北新区法院共审结政府信息公开案件469件,其中,2022年审结136件,2023年审结216件,2024年审结117件。除2023年因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导致该年度案件数量上升外,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总体平稳,稳步下降,反映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涉及全市各行政机关。特别是城建、公安、人社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此外,环保、文旅、教育、民政等行政管理领域,以及居民自治、行业协会管理等方面的案件亦有所涉及,反映群众对知情权的需求不断提升。
2024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更加突出。
发挥裁判功能,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
江北新区法院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依法支持,对行政机关错误的认识依法纠正。比如,对于申请公开同一征收项目其他被征收人补偿信息,行政机关认为是个人隐私征求第三方意见后不予公开的,新区法院认定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引导行政机关正确把握个人隐私范围。同时,对于申请公开数量特别庞大,如公开数量多达2000余页的,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按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让有限的行政资源可以服务更多群众。2022-2024年,共判决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重新作出答复或确认行政程序违法的49件,占12.9%,依法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
能公开的依法公开,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
尽管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强化,法院建议仍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仔细甄别不够,避免错答、漏答;申请人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描述比较模糊的,行政机关应联系申请人进行明确,有针对性答复。行政机关要全面充分合理检索,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要把握准确,可以公开的依法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如,夏某申请公开的信息为全部螃蟹养殖户的养殖面积及补偿情况,某街道办以涉及第三方隐私为由未予公开。法院审理后认为,为保障征收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被征收人应当让渡部分个人信息,优先保护公民知情权,且综合考量公开之目的,“养殖户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可以在公开过程中隐去,而各个养殖户的养殖面积、补偿金额与补偿款来源及房屋补偿情况应当予以公开,故某街道办的答复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判决撤销答复,责令重新作出答复。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6月1日实施,新区法院将继续发挥行政审判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职能作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