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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开庭,女方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披露:索赔30万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8-12 13:44:00

8月12日,此前备受关注的内蒙古男子殴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一案,在内蒙古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开庭前,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被告人刘某某姐姐刘女士处获取到了受害人王某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披露,案发前双方长期分居,女方多次要求离婚被拒绝,且男方多次对女方施暴。男方在强奸过程中持续殴打、威胁、恐吓,导致女方事后住院6天,长期陷入恐惧、抑郁,女方累计索赔约30万元。

起诉状显示,受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为,依法追究被告人刘某某强奸罪以及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予以从重处罚;判令被告人刘某某赔偿原告医疗费1183.68元、护理费856.5元、误工费856.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00元,合计303496.68元。

起诉状显示,原告人与被告人系夫妻关系,现处于婚姻存续期间,案发之前双方已经长期分居,原告人多次要求离婚,被告人始终拒绝,且多次向原告人施暴。2025年3月21日,被告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突然闯入原告人居住房屋,违背原告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原告人发生性行为,且在实施过程中对原告人持续殴打,并威胁恐吓,致原告人轻伤一级。

起诉状中称,被告人作为原告人配偶,本应履行法定的扶养、保护义务,却利用婚姻关系实施强行性行为,严重侵害原告人的性自主权及人格尊严,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情节恶劣。同时,被告人在实施强奸过程中殴打原告人致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仅侵害原告人身权利,更因其配偶身份的特殊性,严重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基础,社会危害性显著。被告人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

起诉状中表示,就民事赔偿部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原告住院治疗6天,产生经济损失。同时给原告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原告人现因遭受强奸及殴打,长期陷入恐惧、抑郁等心理障碍,正常生活及社会功能受损,精神创伤难以弥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