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租金堵大门 “有理”大叔反成侵权方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31 10:53:00
扬子晚报网10月31日讯 (通讯员 吴兰现 记者 王国柱)本想通过“堵门”为自己讨个说法,结果却因方式不当,反而要赔偿对方损失。近日,泰兴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维权方式不当引发的侵权案件。
这场风波源于一起土地租金纠纷。2024年春节前,市民老秦因租金问题与某制造公司协商未果,一气之下在厂区大门前设置了障碍物。后经协调,障碍物被移开。不料,临近年底,矛盾再次激化,老秦直接运来一车泥土倾倒在公司大门口,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多次沟通无果后,被堵门的制造公司一纸诉状将老秦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5万元。庭审中,老秦坚持认为自己事出有因,是在维护自身权益,公司索赔并无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维护自身权益必须采取合法方式。老秦与公司存在经济纠纷,本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正当途径解决,但其却先后采取设置障碍物、倾倒泥土等不当行为,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妨碍,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发生在年关时节、影响程度以及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实际损失金额等因素,酌情判决老秦赔偿该公司1000元,驳回了公司提出的5万元索赔请求。
判决后,法官并未就此案结事了,而是协同村委会组织双方再次沟通。在法官的耐心释法下,老秦终于认识到自己“堵门”维权的违法性,主动支付了1000元赔偿。更关键的是,在法官引导下,双方就引发冲突根源的土地租金问题展开了协商,并初步达成一致,使这起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这起案件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公众,解决矛盾千万条,合法第一条。采取“堵门”“闹事”等过激行为,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让自己从有理方变为侵权方,最终得不偿失。信任并选择调解、诉讼等合法渠道,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