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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帮酒驾朋友“顶包”以为只是撒个谎,不料法院判他民事赔偿一起扛!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10 18:20:00

一场由醉酒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选择找人“顶包”而不是立即救人,一通操作后不仅“顶包”败露,还耽误了伤者最佳救治时间,面对巨额民事赔偿,近日,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判顶包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年7月,王某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行驶过程中因查看微信分心驾驶,导致车辆有偏差压过道路中间的黄虚线,迎面撞上了骑着电动三轮车的周阿姨。73岁的周阿姨连人带车被撞翻,受伤严重。可肇事者王某第一反应不是看周阿姨的伤势,也不是打120或110救援,而是给朋友孔某打了电话:“我酒驾撞人了,你快来现场帮我顶一下,就说车是你开的!”

孔某赶来后,二人趁着没人注意,对现场进行调整,伪造了“是孔某开车”的假象后,方才电话呼叫救护车和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王某谎称自己是乘客,全程在车里睡觉,啥也不知道;孔某则“老实”承认是自己开车分神出了事故。可纸包不住火,警方调查很快查明了二人串通顶包的事实。交管部门对该事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王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可上述事故造成周阿姨左腿被截肢的严重后果,仅产生的医疗费即近20万元,各项损失合计60余万元。周阿姨将肇事者王某、顶包人孔某以及保险公司均诉至江宁开发区法院,除保险赔偿外,要求王某、孔某两人承担连带责任。孔某觉得很委屈:事故又不是自己造成的,他只是撒个谎而已,还没成功,凭啥让自己赔钱?

法院认为,虽然交管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认定孔某承担事故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其“顶包”的行为对于伤者周阿姨的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没有因果关系。孔某和王某串通顶包、伪造现场,耽误了周阿姨的最佳救治时间,致使周阿姨伤情更加严重。根据民法典,两人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孔某需要对“因耽误救治导致损害扩大”部分负责,和王某一起连带赔偿。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0万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的40余万元,由被告王某赔偿;被告孔某因共同侵权在6万余元范围内与王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江宁开发区法院立案庭张娟表示,王某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40余万元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损失扩大存在过错的顶包人孔某,则在王某承担范围内按15%即6万余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交通事故顶包人,除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外,也面临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串通顶包的过程,耽误受害人的宝贵救治时间,是置他人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的恶劣行为,顶包人并非对事故发生本身不存在过错,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顶包”行为切不可取!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江小开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