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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初中女生被同班男生杀害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被害人家属发声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28 18:45:00

11月28日,此前备受关注的“深圳初中女生被同班男生杀害案”今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某(时年14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潘某某(殁年14岁)是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潘某某身体多处捅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钟某某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当依法予以惩处。钟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结束后,被害人家属曾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她知道判决结果的时候整个人是崩溃的,而被告人钟某某则是面无表情,其父亲还跪地求谅解。曾女士对这个结果感到很无力,将会委托律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目前还不知道被告人钟某某是否上诉。”

曾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无期徒刑确实是对未成年人最严厉的刑罚。曾女士的另一代理律师还称,很多未成年人在查阅了相关案例的情况下,发现自己行凶不会被判死刑,可能会因此实施相关犯罪。“因此我们也呼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尤其是手段极其残忍的,看看是否能够经过最高法以及最高检核准之后,在这种情况下适用死刑。我们也会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看看是否能够推动相关法条的修订。”

视频 徐韶达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