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罗大美遇害案”二审将开庭,三名被告人此前均提起上诉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29 18:45:00
11月29日,备受关注的“网红罗大美遇害案”有了最新消息。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被害人罗大美家属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12月5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罗大美家属向记者提供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出庭通知书,也显示该案将于12月5日上午9时30分开庭。
据此前报道,据该案主犯余金生的上诉状显示,其认为自己有罪,但罪不致死,称法院对其的判决结果是受到舆论影响。“我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我认罪认罚。恳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能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
被告人沙玉姣的上诉状披露,其认为法院认定自己积极参与实施此案并非事实,并表示对她的量刑过重。沙玉姣称,自己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十几岁辍学进入社会,由于没有文化、社会经验,被余金生花言巧语哄骗,也害怕自己和家人受到他的伤害,不敢有一点反抗,也是受害者。
她还表示,自己并未参与事前共同谋划,在实施抢劫的主要过程中,暴力威胁、抢劫转款以及最后的暴行都是余金生独立完成的,她都没有在现场。她就像被余金生操控的影子,在他的威胁下看管被害人以及提供收款账户,导致她不敢反抗和报警。
杨恒的上诉状认为,一审判决对其事实的认定不准确,导致最终对他的量刑过重,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抢劫罪不成立。杨恒认为,他在事实上并无参与预谋抢劫尚某锋,“沙玉姣的供述做出上诉人有预谋抢劫的事实与真正的事实不符。”
罗大美妹妹小尚表示,三名被告人都还在极力为自己辩解,试图减轻自己的罪责,“我们最近也关注到多起案件被告人量刑畸轻的问题,在高院阶段得到纠正。我们始终认为,对本案被告人杨恒从犯的认定,以及他不承担被害人死亡后果和抢劫数额的责任有待商榷。希望二审法院能考虑到这些问题,让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视频 徐韶达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