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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婴案”二审将择期宣判,被告人相互推诿抵赖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05 19:47:00

12月5日,备受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的二审于当日上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受害者姜甲儒及其家属处获悉,该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人员告诉记者,四名被告人中除了吕某东,其他三人均在相互推诿,百般抵赖,“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说什么时间长了忘了,想不起来了。”

受害者姜甲儒表示,此次二审法院还是没有当庭宣判,整体庭审过程在法庭辩论环节耗时较长,“几名人贩子都是觉得证据不足,对他们的量刑过重。在询问环节的时候,我的代理律师问曾某孩认不认识另一被告人吕某东,他说不认识。但我在庭上问曾某孩当时卖孩子的时候,是谁把婴儿递给他的,曾某孩又说是吕某东。紧接着我又反问他,你不是说你不认识吗?他又狡辩是卖完孩子之后才认识的吕某东。”

姜甲儒母亲乔守芬称,她在庭上对人贩子表示如果他们愿意供出拐卖过其他孩子,她愿意谅解他们,“但是他们对此无动于衷,被告人袁某贵还辩称,他只是顺便随口告诉其他人甲儒爷爷家里的具体情况,并没有实际参与进来。曾某孩还是认为他没参与此事,即使参与对他判刑也是过重。人贩子提出新的证据,说没有查到他们作案前乘坐的出租车。”乔守芬还提到,她在庭上陈述这些年的寻子遭遇时,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居然在笑,“后来我们的代理律师在陈述的时候,被告人辩护律师甚至笑出声来。”

姜甲儒的代理律师李圣也向记者确认了被告人辩护律师在庭上有发笑的情况。李圣告诉记者,此次开庭被告人曾某孩并没有像第一次庭审的时候那么嚣张,“他当庭辩称不认识另一被告人吕某东后,检方找到了2007年他和吕某东一起偷牛被判刑的案卷,当庭就推翻了他的说法。这个案卷材料检方也同步给我们了,实际上他们俩偷牛是在2006年,然后在2007年作为同案犯,犯盗窃罪被捕。”

据本报此前报道,今年9月19日,该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曾某孩在共同犯罪中系罪责最为突出的主犯,情节特别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等,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缓;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无期徒刑,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

视频 徐韶达 戴哲涵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石伟